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2年01月18日節目

堯堯 2023-01-18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白忠志檢察官
節目內容:
民意代表不受逮捕特權?
為什麼民意代表例如:立法委員、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如果有犯罪,有不受逮捕特權?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人民對於參與政府事務,監督政府事項,係透過代議制度來展現人民參與政治之方式,也就是委託他人行使參與政治的權利。在我國代議制度下,透過選舉制度,選出立法委員,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分別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政治,來為民喉舌,反
映人民的意見。
民意代表依法具質詢監督權力,亦有議決法案、審查預算、監督預算執行的責任,為讓民意代表充分表達民意,避免因當權政府濫用公權力
利用逮捕、拘提方式干擾妨礙,無法依照自由意志展現真實民意,並保障其在議會自由言論的權利,特別賦予民意代表有不受逮捕、拘提的特權。
民意代表不受逮捕特權的法律依據為何?如果因刑案判決有罪確定,經合法傳喚未到案執行,如在會期內,是
否須經立法院許可或縣議會之同意,方可將之拘提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