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12月28日節目

堯堯 2022-12-28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戴東麗檢察官
節目內容:
題目:續談行政執行傳繳通知書上所載「應到時間」其意義為何?沒有時間親自到執行分署繳納,該怎麼辦?逾期仍未繳納會有什麼後果?收到執行分署通知要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但當日有事情無法到場,該如何處理?為何各分署傳繳通知書所載之應納金額會比移送機關原處分書所載之金額多?
義務人如未居住於戶籍地,執行分署公文書能否寄送到義務人現居住地址,方便義務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