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11月28日節目

堯堯 2022-11-28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李遴凡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主題:#如何避免成為詐騙案件之被害人及幫兇!
引言:近來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不斷推層出新,我們個人手機幾乎每日都會接到3-5通詐欺電話或簡訊,內容不論是介紹投資管道、購買遊戲點數或比特幣、傳送線上交友連結網址等等,不一而足。本文將提供民眾近來新興常見之詐騙手法,以避免成為歹徒覬覦的對象,及防範如何不要成為詐欺案件中的幫助犯。
臉書社團購物詐騙手法為何?臉書求職訊息詐騙手法為何?冒充親友(裝熟)詐騙之手法為何?
結語:
其實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千變萬化,除了以上列舉常見的手法外,尚有跨國戀情(常見如:聯合國維和部隊將軍受難需資金解救)、操作線上賭博投資等等,罄竹難書,而且詐騙集團成員都熟知社會大眾的心理因素,很多受騙對象都是屬於資訊充足之高知識分子,因其自信個人不會遭受詐騙,反而容易落入詐騙集團所設之陷井,因此我們在平常生活中,首先就他人提供之訊息,要多方辨認,如果對所接受之訊息有不明或疑惑,可不要急於做出決定而接受他人之要求,以避免因個人過度自信而招致詐騙;另外,依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規定,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洗錢行為之一,換言之,如果我們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他人,他人為了掩飾或隱匿詐欺所得,而被他人利用作為收款之人頭帳戶,可能會淪為洗錢防制法之幫助犯,因此,以求職時為例,首先要先確定應徵公司之合法性,另不要輕易提供個人銀行帳戶給不明公司或個人,如果手邊有空置不用之帳戶,也要定期向銀行註銷,以免日後個人帳戶被他人利用作為收取犯罪所得所用,警調人員會向金融機關調閱該帳戶之申登資料,而實施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