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9月26日節目

堯堯 2022-09-26

受訪者:
【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節目】(直播)
來賓:
臺北地檢署劉仕國主任檢察官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胡谷展組長
節目內容:
主題: 交通安全月-車輛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
交通安全跟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無論,在道路上騎車、開車的駕駛人或行走在道路上的行人,都是所謂的用路人(使用道路的人),為防制路口事故發生,強化民眾正確交通安全觀念,政府推動交通安全月活動。可以幫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交通安全月的宣導內容有哪些嗎? 以「路口安全」為主題,今年交通安全月口號「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呼籲駕駛人及行人注意路口安全。
交通安全真的非常重要,在我們檢察機關每天處理的各種案件中,交通事故過失傷害案件真的是佔了非常大的比例。
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期間。
A:因為車禍被撞傷,對方會成立刑法過失致傷罪,被撞傷的人必須在受傷起 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告訴人知悉犯人之時起就開始進行,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停止進行,因此不要再相信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法,不然你再怎麼「保留」,6個月的告訴期間轉眼過去,你的告訴權利就永遠喪失了。交通事故的「過失責任」如何認定?例如:行為人騎乘機車違規闖紅燈,因此跟綠燈直行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對方受傷;行為人駕駛自小客車在車道上逆向行駛,因此跟對向來車發生碰撞,導致對方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