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1月08日節目

堯堯 2025-01-08

受訪者:
1. 臺灣高等檢察署吳維仁檢察官
2.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
節目內容:
1. 什麼是死亡宣告?自然人若長期失蹤、生死不明,則其相關之權利義務,例如財產或婚姻關係等,將處於無法確定之狀態,故自然人失蹤達一定期間,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以法院判決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失蹤之自然人為死亡,此為一種使失蹤人失蹤前之相關私法法律關係得以終結(失蹤人之遺產得以開始繼承、失蹤人之配偶得以再婚)的「擬制」死亡制度。
「利害關係人」有誰?所謂「利害關係人」,是指和失蹤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如配偶、繼承人、最近親屬等。
失蹤多久才能聲請死亡宣告? (一)一般情形:失蹤滿7年(民法第8條第1項)。
(二)年滿80歲者:失蹤滿3年(民法第8條第2項)。
(三)遭遇特別災難(例如:九二一地震):失蹤滿1年(民法第8條第3項)。(四)因災害失蹤之人,有事實足認其確已因災死亡而未發現屍體者:災害發生後1年內(災害防救法第62條)。
什麼是死亡宣告?
被宣告死亡的人有什麼權利?
什麼時候可以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如何宣告失蹤死亡?
被撤銷死亡宣告的公民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如何處理?
撤銷死亡宣告後,繼承人應如何處理?

1. 落實防逃機制 高檢署113
年科技監控111案,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委託台灣高等檢察署辦理的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於民國110年啟用,運用科技設備取代傳統監督人力,24小時掌握被告、付保護管束的性侵加害人行蹤,落實防逃機制。高檢署表示,科技監控中心除研發電子腳環,還有適用於較輕情節、逃匿可能性較低的電子手環,與具有人臉辨識系統的個案手機,以及強化訊號的居家讀取器等4種監控設備。此外,監控平台有6大核心功能,可追蹤各式軌跡、智慧顯示電子圖示、4種載具多元監控、電子圍籬預警、智慧告警、人臉辨識及活體偵測電子化報到。

3. 中國信託攜手高檢署「檢銀打詐平臺」上線 積極遏止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