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11月04日節目
堯堯 2024-11-04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羅晏琦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淺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車禍傷亡者,能否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被害人如因車禍受有重傷、甚至死亡者,被害人本人或遺屬,是無法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申請重傷補償金或遺屬補償金。原因在於一般汽車、機車所生之車禍,大多都屬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保障範圍,而被害人本人或遺屬既然已經可以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請求保險給付或補償,就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特殊社會福利補助之給付行政性質相同,不能重複請領。即使被害人本人或遺屬不提出申請汽車責任保險金或補償,或提出申請汽車責任保險金或補償後,經保險公司審酌申請人意圖自殺或酒駕才會發生交通事故而遭拒絕理賠或補償,都不會影響上面結論,也就是不能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除非交通事故之車輛屬於無須訂立強制險契約之種類,例如農用車、堆高機等,因為無法申請汽車責任保險金或補償,這類車禍的被害人或遺屬就可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提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流程?
如符合申請人資格,須於請求權人知悉犯罪被害時起5年內、或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10年內,備妥申請書及其他佐證資料,例如報案證明、起訴書、判決書、剪報、戶籍謄本等,向犯罪地之審議會申請,犯罪地的審議會也就是配合各地檢署的轄區。若被害人於犯罪被害時為未成年人的話,即使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已過10年,為避免被害當時年幼未能告知父母,致已逾時效父母才知悉,或父母因不知提出申請致罹於時效,影響被害人權益,故規定被害人成年後5年內,仍得提出申請。申請後,由受理之犯罪被害人審議會依照申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及可直接電腦系統可調閱之資料進行審議,原則上不另行函詢、也不通知申請人到會詢問。審議內容包含申請人資格、申請事實,如均符合規定,將准予補償所有遺屬共新台幣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則視受傷程度補償80萬元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亦視犯罪嚴重程度補償10萬元至40萬元,如申請人係未成年人者,會將其補償金委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信託管理,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時一次支付。申請人收受決定書後,不服者,得於收受決定書後3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高(分)檢署覆審會申請覆議,若對覆審會之覆議決定仍不服,得於收受決定書後30日內,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依照舊法即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已罹於申請時效,能
否依照新法即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