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10月22日節目

堯堯 2024-10-22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蕭永昌檢察官
節目內容:
法官、檢察官一家親?淺談司法官的「近親」關係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一句話:「院檢一家親」?簡單來說,就是認為法官常常在案件的審 理中或是判決結果的認定上,會有對檢察官偏心的情形,而變相造成司法制度在運作上似乎 有點「不公平」。
這種抱怨,特別常見於擔任刑事被告辯護人的律師界。到底為什麼會有這 樣的質疑?以及這樣的「錯覺」究竟從何而來?今天就利用這樣的機會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司 法實務業界的刻板印象。 為什麼會被質疑法官是不是會對檢察官比較偏心呢?之所以會讓外界有這樣的疑慮,就要從我國法官檢察官的遴任與訓練制度談起。我 國法官檢察官的遴任管道,主要是要先通過國家考試的司法官特考,之後會進入司 法官學院舊名:司法官訓練所受訓2年,第一年主要是在學院內上課、第二年則會 到各地方的法院與檢察署跟著現任法官、檢察官實習,最後依照學院成績,由成績高 者優先挑選想分發派任的地院或地檢。從此時此刻起,司法官學院同期受訓的學習司 法官才正式分道揚鑣,各自發展自己法官/檢察官的職涯。
就是因為都是從司法官學院受訓結業、一起受訓了2年,所以法官/檢察官很容易被外 界認為就好像是曾經交往、同居2年的前男女朋友,即便「分手」後也會保有眷戀的情 愫,所以之後在職場上會有意或無意偏心對方。
姑且先不論司法官學院的受訓,是被人強迫湊在一起上課、實習,跟男女朋友當初交 往是因為彼此互有好感有本質上的不同外,這種猜想,看起很合理,但實際上卻完全 沒道理。
同樣以同學關係來舉例,可能大家就會更容易理解了:即便是國中同班了3 年,你跟全班甚至全校每一位同學都有成為之後願意互挺的好朋友嗎?有沒有還是有 自己怎樣都討厭的同學呢?
法官/檢察官也是如此,可能在受訓期間有幾位結交的好 友,但要說願意一概地相挺同學甚至學長姊、學弟妹,這就有點天方夜譚了呢
(二) 為什麼會感覺法官在審理或判決時時常會採信檢察官的主張呢?
法官跟檢察官在工作的過程中,幾乎不可能會因為顧念彼此曾經「同校」或「同班」 而偏心對方。
但為什麼法官在審理或判決時,有較高的機率會支持檢察官的見解及主張呢?主要有以下的幾點原因或可能性:
1、檢察官與法官是一同在司法官學院及各地院檢受訓、實習,不論是授課講師或學習 教材,幾乎是一模一樣而有高度的相似性。也因此,在接受相同學習、實習流程後, 法官與檢察官對於案件的思考邏輯或是法條的解釋適用,就容易會有高度的齊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