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9月30日節目

堯堯 2024-09-30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羅晏琦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什麼是起訴、不起訴、緩起訴?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會如何處理?
被害人收到地檢署傳票,但是害怕自己單獨前往,能不能請好朋友陪同製作筆錄呢?
依刑事訴訟法第248條之1規定,於偵查中,只要是被害人信賴的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姊妹、醫師、心理師、社工、老師、好友等,經被害人同意後,都可以陪同在場,也可以陳述意見。
這是考量被害人受害後,心理、生理、工作未獲重建,若獨自面對被告,恐有二度傷害之虞,才會明定具一定資格或關係之人得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促使被害人維持情緒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