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7月31日節目

堯堯 2024-07-31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沈念祖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我怎麼變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了?
目前最常見的狀況就是將自身金融、電信等相關資料交付他人,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例:最傳統的收購或租用金融帳戶及電話SIM卡。例:見到網路上家庭代工、辦理貸款的廣告,因對方以驗證信用、製作金流之話術要求先提供金融帳戶,等到詐騙集團騙得他人財物並匯入該帳戶後,詐騙集團會說這些錢就是幫你在帳戶製作金流,因為確實不是你的錢,詐騙集團就會叫你將這筆錢轉到另一個帳戶。此時因為你的帳戶接收了其他被害人遭騙匯入的款項,你又將這筆錢匯至另一個帳戶,此時你就會成為詐欺及洗錢罪的罪嫌疑人或被告。三、 招攬投資或是標榜所謂「飆股」的群組、社團,幾乎都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如果有這麼容易獲利的管道,當然是自己趕快賺(甚至借錢都要趕快投資),怎麼可能告訴大家?所以日後只要看到這些類型的群組,大家就不要理會,天底下沒有那麼好的事情。
結論:基本觀念就是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存摺、行動電話SIM卡等)絕對不可交給他人,甚至僅要求提供封面(有存摺封面,詐騙集團就可以讓其他被害人的款項匯入,然後再告訴你有人將款項誤匯至你的帳戶,請你協助轉出)而非交付實體物品也不可以。只要不交出這些東西,風險就會降低。千萬不要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一夕致富的事情(除非是中樂透),要把前從自己的口袋掏出來交給他人前,先想一想對方給了你什麼保障?你有確認對方是誰嗎?如果出了問題,我要向誰求償?如何求償?先三思再決定,才能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