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7月30日節目

堯堯 2024-07-30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蕭永昌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法官、檢察官偏心、不公正怎麼辦?淺談「迴避」制度】 迴避制度-是指與所轄事務、區域、人員有某種特殊關係(如地域、籍貫、宗族、姻親等)的政府工作人員、司法工作人員,不能在籍貫所在地任職,不能監理、管轄、審判、從事與其血緣、姻親、宗族等有關官方、司法事務的制度,目的在於預防出現徇私偏袒、地方保護等負面情況。
每當有政治人物涉及刑案 ,總免不了都會有同陣營的政治人物或立場相近的新聞媒體質疑是否「司法不公」;承辦的檢察官或法官在案件偵辦、審理中的每個決定,也很容易被直接懷疑或間接影射別有用意。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可能還會有好事者在網路上翻找出承辦檢察官、法官過去的生活瑣事 ,來作為發揮想像的題材,像是過去跟被告以外的敵對陣營政治人物是不是同學或朋友、或是家中長輩先前是否曾跟被告有同事關係等,來作為推論「我國的司法是否可以相信」的參考佐證。而一般人因為案
件到地檢署或法院,不論是「告人」還是「被人告」,很多時候在偵查或審理的過程中,也會經歷猜測檢察官、法官心思那種不確定或煎熬的心情,「檢察官是不是不公平,不然怎麼對方說要查什麼就幫他查什麼」、「法官是不是偏心,對方胡說八道還讓他說個沒完沒了」。所以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聲請檢察官或法官迴避的制度規定吧!
什麼時候檢察官或法官應該自行「迴避」?所以訴訟當事人覺得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到底是真有其事、抑或只是一種過程中的暫時假象呢?這種事情就真的很難一概而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