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7月17日節目

堯堯 2024-07-17

受訪者:
1. 臺灣高等檢察署王亞樵檢察官
2.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
節目內容:
1. 主題:做好準備也是訴訟權利…談刑事案件的就審期間訴訟權的內涵有三: 一.無漏洞的權利救濟途徑: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係要求國家必須提供人民一個完整、無漏洞的權利救濟途徑。 二.平等的權利救濟途徑:國家為避免人民自力救濟,樂於使用訴訟制度,故必須提供人民期待的權利救濟途徑,這種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合乎公平正義的權利救濟途徑;又可在細分為,組織性的平等救濟途徑和程序性的平等救濟途徑,前者包括訴訟法上的法官迴避制度、司法獨立……等,後者則是武器平等原則、聽審權的請求……等。
案例一:小張因為在百貨公司順手牽羊了兩瓶香水,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小張在7月1號接到法院刑事案件的傳票,上面記載7月4號上午十點要開庭進行審理程序。時間緊迫,也來不及請教法律專家、準備答辯等內容、向公司請假找代理人等事宜,小張該怎麼辦?
案例二、小李嗜賭成性,信用卡也刷爆了,積欠了大筆款項。因為無法周轉,只好鋌而走險,參加詐欺集團的犯罪組織,擔任車手從事領取贓款的違法工作。查獲後被羈押在看守所,後來檢察官提起公訴。小李在8月1
號接到法院刑事案件的傳票,上面記載8月6號上午九點半要開庭進行審理程序,小李根本來不及通知家人委任律師,也來不及準備開庭資料,請問小李該怎麼辦?
說明: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被告到法庭進行審判程序,關係到未來人身自由或財產權利是否將被剝奪,也攸關人民訴訟權是否確實保障。在刑事案件審判期日之前,給予被告充分的時間以確實準備防禦事宜,才能確保人民訴訟實施權。落實就審期間的規定,讓被告有充足時間好好準備第一次審判庭期的防禦工作,充分保障被告訴訟實施權,您瞭解了嗎?人民訴訟權的本質內容是什麼?憲法規定訴訟權保障範圍為何?為何我國民事訴訟法修正後對於訴訟程序進行實已能兼顧當事人間衡平之保障?

2. 法務部偕經濟部跨域廉政座談助企業永續綠能轉型?113年7月17日,法務部偕同經濟部辦理113年「企業服務廉政平臺」電力ESG,綠能展新機—台電公司廉政座談會,以能源轉型為主軸,邀集行政與綠能產業等公私部門,針對簡政服務、妨害綠能相關犯罪型態及企業誠信經營等議題,進行跨域討論交流。111年起延續相同理念,推動「企業服務廉政平臺」,共同跨域溝通協助解決企業關注的圖利與便民等法令遵循或相關廉政議題。本次座談會聚焦廉能、綠能以及企業永續經營等議題,就現階段能源轉型業務,與綠能產業代表進行焦點對話,建構公私部門良善的夥伴關係;另外,透過綜合座談探討綠能相關議題,期待能跨域結合檢察、廉政以及各界力量提供安全、安心的環境,積極預防違失情事,共同展現排除不法、協力維護綠能建設之決心,促進國家與企業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