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4月22日節目

堯堯 2024-04-22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高淑梅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1. 主題:淺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近期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片,引發社會關注「兒少性剝削」議題。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通報的兒少性剝削受害者逐年上升,2022年更是有超過2200名受害者通報,且男性受害者佔超過三成。究竟什麼是兒少性剝削?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的適用年齡是幾歲?當發現身邊有受害者時該如何通報?兒少性剝削是什麼?性剝削的範疇為何?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定義,「兒少性剝削」的具體行為有以下四種:
1.讓兒童或少年進行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
2..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
3.利用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供人觀賞
4.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
後兩者觸法行為是隨著網路、手機等科技越來越發達,在 2017 年納入的新型態犯罪。簡言之,任何利用兒童或少年進行性交或猥褻相關行為,無論在線上線下場合,都可構成「兒少性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