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4月08日節目

堯堯 2024-04-08

受訪者:
1. 臺北地檢署周慷妮檢察事務官
2. 法務部保護司林?慧參事
3. 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
節目內容:
1. 靈骨塔詐騙使用的手法有那些?從仲介販賣靈骨塔權狀開始?詐騙者先從塔位權狀的登記資料開發客戶?
先表示有人相要購買你手中的塔位權位(捏造假買家)
?再以各種話術使被害人交付金錢短期可獲取高額利潤?如何避免遭詐騙(遇到詐騙該怎麼辦)?靈骨塔詐騙羈押是否得以交保須視個案而定,羈押的要件包括:「犯罪嫌疑重大」+「法定羈押事由」+「羈押必要」,若雖有羈押事由,但無羈押必要時,法官可以要求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當心落入靈骨塔詐騙,詐欺集團手法多端、無孔不入,若不慎落入塔位詐騙新聞中的靈骨塔詐騙陷阱,建議盡速尋求協助蒐集、保全證據,避免因錯過蒐證時機,導致喪失自身權益!

2. 修復式司法逾900件達成協議 研議建構更符國情制度:修復式司法是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藉以表達自己的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更重要的是可讓加害人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透過修復式司法,除了讓被害人有機會描述自身或親人被害的痛苦感受,甚至可直接詢問加害人關於犯罪事件的真相,減少恐懼與負面情緒,且藉以療傷止痛、重新感受自己仍有掌握生活的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可讓加害人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且有機會向被害人真誠道歉及承擔責任。法務部保護司代理司長林?慧:『(原音)我們透過修復式司法,希望能夠讓犯罪者,也就是被告這一方能夠去體認到這個行為對於被害人或者社會造成危害,除了去承擔責任以外,最主要是他能夠體認到不要再犯同樣錯誤,也就是我們要達到另一個目的,叫做再犯防止。』

法務部自2009年開始推動修復式司法,隔年擇定8處地檢署試辦,2012年9月再擴大至全國地檢署全面試辦。2017年舉行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修復式司法列為重點議題之一,且建議法制化。之後,包括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陸續增列相關條文,在去年修正並公布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更增列「修復式司法」專章。

逾900件達成協議 76%認為獲真相與正義:林?慧表示,修復式司法推動至今,共有2,600多件提出申請,立案、進入到對話且最後達成協議的有900多件,其中有76%認為他們透過修復式司法獲得了自己想了解的真相及司法的正義。

3. 最高檢辦「台日刑事再審實務研討會」 策進制度,鑑於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對判決確定被告的救濟,扮演重要地位,所以最高檢察署與冤獄平反協會、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日前共同舉辦「台日刑事再審實務研討會」,這是首次由檢察機關主辦關於再審的研討會,具重要指標意義。檢察總長邢泰釗指出,除非是DNA、彈道鑑定等有科學鑑識的新證據類型外,一般再審救濟十分困難。再審機制要能夠發揮平反功能,需要從以下幾點全面性的檢討。邢泰釗說,一、觀念的改變,就是從傳統「僅在消極糾正原審判決事實認定錯誤」,調整為以「無辜被告之救濟為優先」的積極觀點出發,來設計再審制度;二、基於以上宗旨,重新檢討再審的配套法制;三、參酌美國德州達拉斯郡定罪完善小組經驗,專人專案辦理,在充足資源支援下,核定『真實無辜案件』,啟動審查程序,進行新證據的調查與蒐集。以上三者同步,才能真正平反冤錯案問題。
「冤獄平反」實務研討會擴大舉辦 刑事再審制度檢討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