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1月17日節目

堯堯 2024-01-17

受訪者:
台灣高等檢察署林俊傑檢察官
節目內容:
1. 怎麼辦?我家有人吸毒! 能不能把他抓進去關? 拜託! 他又在(再)吸了! 能不能讓他不要一直吸?
家裡有人吸毒,為什麼不直接把他抓進去關?現行法制下,檢警發現有吸毒者,如果施用的是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3條、第10條,初犯或3年後再犯,檢察官可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如果是3年內再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對吸毒者判刑。前面的情形,是在觀察勒戒所,進行2個月以內(通常是40天左右)的觀察勒戒,如果無繼續施用傾向,就釋放,有繼續施用傾向,檢察官就向法院聲請強制戒治,在戒治所進行6個月至1年的強制戒治,期滿釋放出所。後面情形如果是法院判刑,除非是得易科罰金,原則上就是進監獄服刑。檢察官,他回來以後還是再吸毒啊? 怎樣才能讓他不要一直吸? 家人吸毒了? 先打戒毒成功專線:如果我發現家人/朋友確實在使用毒品,該怎麼辦?
1、冷靜談談:心平氣和地與他坐下來談一談,表達自己的關心與擔心,而非一味地指責。
2、了解原因:傾聽對方訴說事情的原委,會開始使用毒品都有其原因,了解事情的肇因才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3、確認使用的物質:不同的毒品,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先確認吸食的毒品種類,有些可能需要替代療法,有些可能不需要。
4、尋求專業幫助:若已經出現成癮的行為,可以到指定的戒癮醫療院所,尋求專業醫療協助。報警勒戒雖然也是一種處理的方法,但是因需經過一段法律程序,無法立即離開現實環境,且即使入監勒戒的時間通常不久,不一定可以完全解除上癮的狀況。且可能讓雙方的關係惡化,影響未來信任關係,需謹值評估。5、離開環境:目前所生活的環境,可能再度遇到吸毒或提供毒品的朋友,遠離用藥環境去一個新的地方,也可能幫助戒癮效果事半功倍(例如:戒癮中途之家)。
6、請撥洽北極星計劃:閃爍的北極星暗夜當中指引你的方向,昆明防治中心的愛永不缺席,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保護市民,避免毒害。
※臺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網提供毒品醫療戒癮資訊為主,倘您有醫療戒癮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五08:30-12:00 13:00-17:30,來電(02)2375-4068,或撥打毒防諮詢專線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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