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2年09月13日節目

堯堯 2023-09-13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張紜瑋檢察官
節目內容:
「黃牛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黃牛條款」!以前販賣「黃牛票」之處罰規定
A: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卷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80年6月29日立法迄今)※立法理由:目前部分車站、遊樂場所每因「黃牛」之霸持售票窗口購買轉售圖利,嚴重影響 他人購買之機會,且易發生糾紛,亟應取締,乃訂定本條第二款規定,以維秩序。※適用範圍包含各類運輸、遊樂票券,包含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但因定義模糊、罰鍰過低,未賣出就不構成,難生遏阻非法仲介或哄抬票券價格者之效果,也難以因應隨現代科技之進步,網路訂票系統盛行,衍生之大量利用人頭帳號、搶票程式等情形造成的亂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黃牛條款」適用範圍? 檢舉文創法黃牛行為,對檢舉人之保護措施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