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3.25「節目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Written by on 2022-04-09

壹、時    間:111年3月25日(星期五)

              13時30分至15時

貳、地    點:正聲會議室(6樓)

參、主    席:方  翔副總經理

肆、出席人員:外部委員 台灣藝術大學 陳宏津教授

外部委員 台灣藝術大學 賴祥蔚教授

外部委員 世新大學 洪瓊娟教授

外部委員 文化大學 莊伯仲教授

內部委員 節目部 林宗慶經理

              內部委員 營業部 陳慶芬經理

伍、記    錄:節目部 鄒瑩瑩副理

陸、討論議題:

一、110年「生活廣場」違規節目結案檢討。

二、節目中資訊來源揭露之規範。

三、「看正聲」影音平台優化建議。

柒、主席報告:

今天是本公司111年度第一次節目自律委員會議,非常巧合去年3月25日也是召開會議的日子,歷經前次疫情期間線上視訊會議,很開心能夠再度邀請委員們共同與會。感謝四位外部委員,洪瓊娟委員、陳宏津委員、莊伯仲委員、賴祥蔚委員的蒞臨指導,還有內部委員營業企畫部經理陳慶芬,新聞節目部經理林宗慶,以及非常重視自律委員會老師寶貴意見的總經理,共同出席會議。

捌、會議重點摘要:

   一、台北調頻台「生活廣場」節目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及停播始末說明。民營電台客戶權益與政府法規之間如何創造雙贏?

(一)本案於去年3月份節目自律委員會議中曾提出討論,也邀請莊伯仲老師於電台內部教育訓練時詳細說明,該節目最終於去年12月底停播,關於此案始末請節目部鄒副理說明,也藉本案請教委員商業電台在面對經營壓力下,如何在廣告效果和法規之間取得平衡?與客戶取得雙贏?從客戶開發,溝通、輔導、節目上線、審聽等,流程中有哪些環節我們可以再多努力,讓雙贏成為可能?(主席)

(二)生活廣場節目違規情節及本公司溝通處理過程如下:

  • 110年2月—節目部審聽察覺內容廣告用詞誇大,請營業部與製作單位溝通後情況改善。
  • 110年3月—北市衛生局來函通知該節目109年10月28日播放違規廣告,節目部立即加強審聽,並於節目自律委員會議中請委員提供專業建議。       
  • 110年4月—將自律委員會議意見彙整並撰寫節目違規通知單,請製作單位加強改善。
  • 110年4月、7月—節目部持續檢聽節目,無違規情形。
  • 110年9月—製作單位表示廣告效益有限經營不易,營業部再次溝通協調。
  • 110年11月—邀請莊伯仲委員針對此案處理過程及審查規範為台內同仁進行教育訓練。
  • 110年12月—節目停播 (節目部鄒瑩瑩)

 (三)衛生單位或NCC對有違規案例的節目都會加強審聽,此類節目商品及廣告都要非常謹慎遵守法律規定,除了之前曾建議商品與節目內容不要同天播出之外,對於某些無法遵守規定的製作單位,也必須忍痛割捨將其淘汰,才能做好品質把關。(陳宏津)

(四)慎選好的合作夥伴是最根本之道,製作單位的節目內容及廣告商品如果能事先過濾篩選,可以減少許多後續可能產生的問題,也不會對電台營運造成困擾。 (洪瓊娟)

(五)對於此案提出三項建議:
1.業務部將可使用及不可使用之廣告語詞明確列表提供主持人參考
2.節目與廣告一定要明顯區隔
3.部分廣播中無法詳述之商品內容可由線下服務代替。(莊伯仲)

(六)建議廣播公會邀請知名傳播學者,撰寫探討廣告法規與節目內容之文章,發表於各大媒體上,廣為人知發揮影響力,也可以讓相關單位更加重視。(賴祥蔚)

(七)本公司是一向遵守廣電、衛生等法規,一旦發現節目遊走法規邊緣,均立即與製作單位溝通,客戶不諒解的情緒一定會有,但多半都能配合改善,對無法配合之客戶亦採取停播作為,以確保節目品質,此外,近年來我們也嘗試為客戶企製、主持節目等方式,目前成效尚不明顯,我們將持續努力。(營業部陳慶芬)

     二、主持人於節目中談論新聞時事或分享健康、財經、心理諮商等專業內容時,哪些應完整揭露引用之訊息來源?說明的部份建議置放於節目開始還是結尾?

 (一)廣播節目製作除專訪來賓之外,主持人於節目中談論新聞時事、熱門議題時運用到其他資訊,是否應說明消息來源及出處?對於運用一般公開資訊與引述個人評論、專家意見等,界線如何區隔,有無可遵循的原則或規範?(主席)

(二)從學術界觀點而言,引用他人文章或評論皆應附上原始出處;為表尊重智慧財產權,主持人若於節目中使用公開資訊,也應對聽眾作完整交代。(賴祥蔚)

(三)不同媒體對於新聞事件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觀點立場,完整說明新聞來源對聽眾而言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莊伯仲)

   (四)站在保護主持人及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角度來說,應該主動揭露所有資訊來源,表示主持人言之有物也肩負媒體的社會責任,建議節目一開始就完整說明,以免聽眾後面沒有完整聽到。(洪瓊娟)

 (五)目前國內的規定是,新聞報導是公開資訊,但評論及分析則有著作權歸屬問題,建議主持人可用自然生動的方式於節目中說明訊息來源,代表資訊的權威性與可信度。(陳宏津)

  三、本公司於YouTube建置「看正聲」頻道,積極發展多媒體服務行銷,在目前環境下,如何推升影片觀看數,有效增加影片行銷效益?請老師為頻道總體檢,提供建議。「看正聲」如何優化、精進,讓廣播電台在新時代潮流中與時俱進贏得先機

   (一)「看正聲」平台一年來透過大家努力經營,現有2680位訂閱,914檔影音節目。作為廣播電臺服務的延伸,除了同仁製播能力從聲音領域提升至影像媒體,對於公司知名度與公關形象也有加分,但目前訂閱數及觀看數的突破面臨瓶頸,這部份先請節目部林經理說明。(主席)

  (二)本公司於110年1月1日成立看正聲頻道,由總公司及所有分台節目科同仁以手機拍攝影片,透過教育訓練學習剪輯後製,每天至少上傳一則影音內容。考量電台現有人力、製作成本及正聲聽友屬性等原因,為求精進,目前規劃以進階教育訓練和減量製播則數(每週一至週五更新影片)等方式,作為頻道優化的第一步。(節目部林宗慶)

  (三)與政府部門每年花費在行銷預算及人力相比,「看正聲」運用電台現有資源,鼓勵員工透過教育訓練提升職能多元嘗試,一年內有這樣的成績相當不容易,先求有再求好之外,建議可以運用人脈,請受訪對象(或團體),多多分享影片行銷推廣,達到增加訂閱的目的。(莊伯仲)

  (四)目前頻道內以健康、美食、名人專訪等為主,在這個數位年代,正聲同仁能夠具備這樣的能力已經比其他電台進步很多,影片內容優質但過於中規中矩,較無法引起注意。製作技術方面,正聲主持人口條都非常好,唯獨運鏡上稍顯平淡薄弱,整體調性可再活潑創意些,也可以用少數的行銷經費,以關鍵字的方式適時將頻道推廣出去。(洪瓊娟)

(五)各台製作CS NEWS有許多很好的素材可以多加利用。新聞有時效性會過期,但裡面有些重要的人、事、物(如掌中傳奇人物陳錫煌VS李天祿等)可加深加廣去製作成好的專題報導,不但增加節目可聽度也更有效運用新聞報導資源。(陳宏津)

(六)如同前面幾位委員所說,「看正聲」的定位非常清楚,作為聽友服務的延伸,目前的製作方向應該可以繼續保持,但若想開拓YT裡年輕市場,不妨脫離正聲本體,以創建新品牌的方式,符合時下潮流,參考現在網紅經營模式,就有機會開發新的族群。(賴祥蔚)

(七)謝謝各位委員對「看正聲」優化所提出的寶貴建議,第一階段我們將以進階教育訓練與提升製作品質為努力重點,未來也希望有機會以年輕創意新品牌,為正聲開創影音多媒體的藍海新商機。(主席)

玖、結論:

  一、感謝各位老師傾囊相授給予我們許多建議,尤其針對第三個議題,對於我們該如何向上提升將有莫大助益,祝福老師身體健康周末愉快。(總經理)

  二、再過幾天,正聲將迎接72歲的生日,我們除了欣喜之外,還有更多的媒體使命,除了繼續嚴守節目自律,製播優質節目外,更希望在新媒體的成果上,能夠看到業績數、訂閱數、觀看數的提升,感謝委員們的建議,我們將持續努力,再次感謝委員今天的蒞臨,謝謝。(主席)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