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宜蘭地檢署周懿君主任檢察官,談檢察官工作的重點。 周主任首先釐清,院、檢、警之間各有不同分工,檢察官沒有權利羈押被告,只能向法官提出申請,與警政單位也是各司其職。 周主任回憶,她求學時即以法律為努力方向,也順利就讀法律系,畢業沒多久,同時取得司法官、律師資格,後來選擇進入檢察官系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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