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1月13日節目
堯堯 2025-01-13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蕭永昌檢察官
節目內容:
【地檢署基層檢察官如何「升官」?淺談「主任檢察官」的功能與產式】 每當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政治物所涉及的不法案件,總免不了會招致政治人物或政治狂熱眾的批評。如果被告與執政黨同黨,就會被說是「派系內鬥」;如果被告若與執政黨不同黨,就會被說成是「政治追殺」。總之,承辦的地檢署檢察官屢屢會被塑造為「為政治服務」的形象,承辦案件只要牽涉到政治人物,承辦檢察官的偵查作為乃於偵查結論,要不是「有高層授意」、要不就是「為了迎合上意」,然後被明酸暗諷承辦檢察官後能前途似錦、「升官有望」。 當然以結論來說,這樣的臆測顯然與事實不合。但為了破解這樣的謠話術,今天就來跟家聊聊:地檢署檢察官的「小主管」,也就是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依照現制度,到底是如何產生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角色與功能:由於犯罪的類型、種類、態樣五花八,不同領域的犯罪各有偵辦處理上的特殊性與專業性,因此,地檢署會依照不同類別的特殊案件,分為不同組別,由不同的專組負責偵辦處理。例如:貪瀆案件會分由「組」偵辦、性侵害或家庭暴案件會分由「婦幼組」偵辦、販毒案件會由「毒品組」偵辦等等。地檢署的檢察官,就會依照每個的專業、志願、期別等因素,由檢察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專組。主任檢察官,就是每個專組的組,負責帶領所屬專組的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跟般基層檢察官在作內容上最的不同,在於般基層檢察官原則上只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偵辦即可,但主任檢察官除了仍要負責部分刑事案件的偵辦之外,更多了許多政業務作,包括:監督審核專組內檢察官的結案文書以確保結案的品質;針對專組的業務領域,代表地檢署出席與政機關或間團體的會議或座談並提供專業建議、建立聯繫溝通管道;或是對於陳情的案件,展開相關政調查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