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9月17日節目

堯堯 2024-09-17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黃正雄檢察官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
節目內容: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案例簡介:吸毒駕車近年來屢屢造成重大事故,造成多個家庭家破人亡,政府及社會大眾也屢屢倡議加重毒駕刑責,然而仍然無法遏止毒駕造成的憾事。
現在社會上對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的濫用,而這個「依托咪酯」的毒品,吸食後會發生甚麼樣的影響?還有施用「依托咪酯」的處罰是甚麼呢?如果有吸食「依托咪酯」或其他毒品駕車上路,會有甚麼樣的罰則處罰?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最後我們共同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藥,一同拒絕毒品的誘惑,如有發現毒品相關不法犯行,我們會讓您在匿名保護下提供檢舉訊息,全力查緝,讓大家的健康不要受到毒品危害。

3. 「打詐新四法」罰則一次看!最重關10年、3人複合詐欺加重刑責1/2 三犯者不得假釋。行政院會拍板「打詐新四法」的立法跟修正,法務部說明,有關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高額詐欺提高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3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加重刑責1/2。此外,累犯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2/3,提高為服刑超過3/4,三犯詐欺犯罪一律不得假釋。今打詐四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不僅強化執法機關針對科技犯罪偵查能量,同時完善洗錢防制法制,澈底斷絕犯罪金流,藉由嚴懲重罰提高詐欺犯罪成本,使詐欺犯罪者斷念回頭,猶豫參與者心生卻步,遏止詐欺犯罪擴散,瓦解詐騙犯罪組織。
關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法務部指出,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高額財產損害,非刑法之加重詐欺罪刑所能充分評價,因而有必要提高法定刑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3人以上共犯詐欺犯罪,並結合假冒公務員、利用廣播網路管道散布、透過深度偽造、在境外架設詐欺機房對境內民眾犯罪等特殊犯罪手段,對民眾危害性甚高,依刑法第339條之4法定刑加重1/2,以嚴懲詐欺犯罪並保障人民財產。因詐欺犯罪具有常習性,為使詐欺犯罪者入監服刑可以確實發揮矯治效果,因而有必要提高詐欺犯罪假釋門檻,有期徒刑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1/2,提高為服刑超過2/3;累犯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2/3,提高為服刑超過3/4,三犯詐欺犯罪一律不得假釋,矯正詐欺惡習,保護人民財產。該法提高一般洗錢罪之刑度及法人罰金刑度,並將沒收範圍擴大為洗錢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與否均沒收之,以強化嚇阻洗錢犯罪之效力,復增訂自首、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及配合偵查使執法機關得以扣押全部洗錢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或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之減輕及免除其刑規定,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