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8月26日節目

堯堯 2024-08-26

受訪者:
【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節目】直播
1.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林帥孝律師
2.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王盈惇主任
節目內容:
主題:因應國民法官上路,犯保一路相伴服務
傳統刑事訴訟偵審程序中,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並非訴訟主體,縱使提出告訴,也只能以告訴人的身分參與訴訟,不論訴訟進行方向、證據調查,甚至訴訟結果,只能向檢察官陳述意見後,由檢察官決定是否向法院表達;縱使委任專業的代理人,相較於被告及其選任辯護人,權利受有刑事訴訟法保障,告訴代理人在訴訟法上並無相對應能行使的權利。但基於刑事訴訟制度的目的在於追求實踐公平正義,故賦予被害人參與訴訟的權利及保護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據此,我國自108年間正式修法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害人保護新篇章。
被害人家屬對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有什麼不同?
針對《國民法官法》通過後,誰為參審程序中「被害人」發聲?
可否請林律師簡單說明一下國民法官參審制度,以及有哪些案件會進入國審制度,在協助國審案件上和以往的訴訟策略會有什麼差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