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7月16日節目

堯堯 2024-07-16

受訪者:
1. 臺北地檢署丁煥哲檢察官
2. 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
3.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
4.臺北地檢署
節目內容:
1. 主題:「假汝之名」—淺談冒
用他人資料犯罪
解說:有心人士之所以要冒用他人資料犯罪,目的不外乎是掩飾自己真實身分以免被逮獲,或是僭代他人地位直接享受交易得來的成果,以下就粗略劃分為「掩飾身分型」和「享受利益型」兩種類別加以介紹。
掩飾身分型?享受利益型?下列哪一種行為可能不屬於冒用他人資料犯罪呢?

2. 最高檢察署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會議!判決確定人犯符合「時」、「刑」、「案」、「逃」標準,廢止註銷其護照,首波鎖定 10 大重刑外逃要犯。最高檢察署邀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海巡署、移民署、檢、警、調等機關,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 為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確保偵審結果,落實刑罰執行,並避免人犯於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或從事詐欺、毒品及槍砲等犯罪,危害。我國及他國人民之財產及治安,最高檢察署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研商會議,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刑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

3. 鄭部長出席監護處分期滿復歸轉銜模式座談會。新北地檢署及更保新北分會 25 日辦理監護處分期滿復歸轉銜模式座談會,鄭部長出席慰勉。鄭部長表示,法務部自110年7月開始針對矯正機關精神疾病收容人於出監前2 個月、監護處分受處分人於期滿前 3 個月內召開轉銜會議,邀集當地衛生、警政、社會福利、教育、勞動主管機關、更保及家屬,共同針對個案復歸社會的就醫、就業、就學、就養、心理治療、諮商等社區照顧服務共同研商,提供協助,避免個案再次落入犯罪,產生社會問題。另外本部也以檢察司、保護司、高檢署、矯正署成員組成輔導小組,由政務次長擔任召集人,參與各機關轉銜會議,協助提供處遇建議。

4. 北檢舉辦「113 年度修復促進者暨榮譽觀護人聯合教育訓練」,邀請桃檢修復促進者督導蔡佩純所長,講授「隱藏的和諧:修復式司法中的內在力量」課程,課程目標為強化傾聽、同理心和衝突管理能力,及探討修復程序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價值與原則,並讓與會成員實際案例演練。
落實臺高檢「施用毒品個案強化支持全人康復推進計畫」,以奠基於科學實證的毒品處遇,強化毒品施用者賦歸轉銜能力,幫助毒品施用者全人康復。
除安排「壓力因應與情緒調節」、「物質成癮與心理適應」、「毒品社區處遇計畫介紹」、「藥愛與愛滋防治」等課程外,本年度特於每場次編撰簡易認知測驗,並於講習前後施測進行分析,依據 113 年上半年施測結果,各場次後測分數皆比前測高或稍高,且對於戒癮輔導講習提供的幫助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