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5月22日節目

堯堯 2024-05-22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王亞樵檢察官
節目內容:
法律規定會轉彎?談「相對性告訴乃論」案件!案例:小王成年之後,依舊好吃懶做不學好,甚至偷走王媽媽珍藏的祖傳首飾加以變賣。王媽媽一氣之下報警處理,堅持要小王接受懲罰才能學到教訓。小王被檢察官起訴之後,被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小王深怕真的要坐牢,又哭又鬧又撒嬌,媽媽開始心疼又後悔,2審的辯護律師費甚至易科罰金的費用全都包了。
王媽媽的金飾被兒子小王偷走,身為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已經夠難過了,現在反過來還要出錢要幫兒子收拾爛攤子,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現行法律制度,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呢?
說明:要瞭解「告訴乃論」的意思,先將「告訴乃論」逐字分解,顧名思義是指「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告訴),才能(乃)訴追所以王媽媽就算在地方法院的辯論終結之前未能撤回告訴,也可以在高等法院審理時表達原諒之意,法院得免除小王之刑。法律制度設計了「相對性告訴乃論之罪」,並且規定了重重機制,目的就是維持家庭和諧、人倫關係跟實際需求,可謂用心良苦啊。處罰(論)」的犯罪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