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推動人本規劃師培育計畫(3)
Written by Jean-CS on 2024-02-27
特別來賓:潘一如委員(北市都委會)
本年度起將建立培力機制,對象為有分別為縣市政府或專業人士及社會大眾,其一是土木、建築、景觀、都市、交通等縣市政府代表或專業人才等培訓成為種子教師,藉由人本規劃師制度的建立及推廣,使更多人共同參與,解決道路使用的問題,亦須透過設計者及使用者共同凝聚共識後才得以促成。
在潘一如委員協助推動人本規劃師培育計畫的日子以來,有什麼是您印象比較深刻的事情可向我們分享?
一是騎樓與人行道的關係;二是人行與腳踏車路權的關係。
不淸楚就是問題!
騎樓應是人行環境,於法有實、卻執法無力的困境
什麼是騎樓人行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第3條第3項定義了行人路權「人行道」的內涵。「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其中對於行人最便利通行、分佈也最廣的,是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標線型人行道亦屬之。
我們從內政部營建署《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的圖示,與規範行人路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3項相對照,可清楚得知它們配置在道路平面中的位置。
執法不力的騎樓困境、疊加道交條例的矛盾
騎樓人行道本是供公眾通行,行人專屬的路權;不只整平暢通,必須淨空;然而生活現實,騎樓人行道屢遭違法違規使用占用與違停,障礙重重,除了社會默許彼此佔用空間,更大的問題在於地方政府執法不力,同時法規自身也相互矛盾。
實務觀諸政府對於地方治理的種種亂象,地方政府執法單位警察機關還常以「尚未辦理機車退出騎樓」、「非道路範圍」、「私人土地」、「查無佔用」等種種理由,使霸佔騎樓人行道者「無法可罰」或「有法不管」;令行人於騎樓人行道通行的權利,雪上加霜。
騎樓人行道遭霸佔阻擋,行人無奈走險與車爭道。
還給行人路權,騎樓與人行道應以完整的人行環境來考量設計
照顧弱勢、營造友善無障礙空間,是現代福利國家應盡之義務與責任。「兩公約施行法」第4條規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積極促進人權之實現。
而騎樓的困境應該如何解?透過這篇文章,我們想傳達騎樓有其法規的定位,應提供公眾通行的義務。如何溝通、執法、讓出行人環境,需要持續的與大眾溝通。同時,回到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的道路斷面,騎樓與人行道的搭配應如何規劃設計,應視為是一個完整的人行環境來考量,並需要因地制宜的安排。
關於潘一如
新竹城市美學講座 邀請草悟道規劃大師-潘一如開講。
當幸福市長遇見幸福空間大師,彼此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新竹市政府《建築風起‧城市美學講座》邀請「台中草悟道」景觀設計大師潘一如,分享都市景觀大小事,新竹市長林智堅亦與會對談,雙方以新竹市正在進行的公共工程為焦點,共同激盪新竹市景觀空間的美學想像。
討論如何串連城市中的綠帶,打造更多讓民眾休憩的綠化空間,並就工程問題提出請益。
「讓都市環境多些『浪漫』,使人放鬆!」潘一如說,景觀就是種生活,透過空間,改變人們的生活習慣與步調,她以台中草悟道為例,利用空間改變,拉進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她將休憩座椅融入地景,有的設在草皮上、有的依靠樹木,讓民眾可依心情及需求,選擇喜歡的角落,在繁忙都市中找到屬於自己的「靜謐」空間。
潘一如具有建築學士、都市設計碩士的學士背景,她每件作品的蘊育,皆包含「建築工學、都市空間、景觀美學」三種專業知識的創作,期望落實「藝術生活化、環境藝術化」目標。她表示,建築物如同地上的藝術品,而「景觀」就是襯托這些藝術品的背景,如果設計妥當,就能加深給人的城市印象。
除了建設,新竹市政府也積極規劃與思考,如何讓建設既符合市民需求,又兼具城市美學,上任後,即邀請全台各地優秀建築團隊,為新竹市的城市再造共同努力,並邀請到潘一如景觀設設計師為新竹公園內的上千棵樹木進行診斷計畫,此次感謝她的經驗分享,讓新竹市未來的景觀空間有了更多想像。
潘一如總監,曾經以「桃園八德廣豐公園」獲得2014 年臺灣景觀大賞,「臺中市草悟道(觀光綠園道)」獲得2013年全球國際宜居城市大賽自然類首獎、「寶藏巖公共藝術設置案永久設置計畫–寶藏巖歷史斷面」獲得2012年菲利普城市燈光國際競賽特別獎等, 許多經驗值得新竹市借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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