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1月08日節目

堯堯 2024-01-08

受訪者:
1.臺北地檢署世股黃鴻圖檢察事務官
2.臺北地檢署鄭銘謙檢察長
節目內容:
1. 什麼是詐欺、背信及侵占罪名?報告說明釐清一些民眾容易搞混之詐欺、背信及侵占罪名,造成到警局或地檢署提告時,不知提告何罪名?
例如一般民眾會以為欠錢不還,或講過還錢的時間,沒履行還錢就以為是觸犯背信罪,但是在法律上對於背信罪有特別構成要件,實務見解:按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須以為他人處理事務為前提,所謂為他人云者,係指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理事務而言,有最高法院49年台上字第1530號判決先例可資參照。問題要點:
1. 何謂詐欺罪?侵占罪?背信罪?
2. 欠錢不還?未依約於一定時間內還款是否會構成背信罪?
3. 用假投資理由誘騙被害人匯款投資,構成罪名為何?
4. 如果是真投資,但挪用投資款是否會有侵占罪?有無可能成立背信罪?
5. 未依約完成承攬裝潢工程是否會成立背信罪?

侵占罪是「一開始持有被害人的東西,後面侵占變為自己所有」,侵占罪的犯罪者,是否是使用「詐騙」的手段,並不是重點。 詐欺罪是「被害人遭到詐騙,一開始就把財物交出要轉為犯罪者或第三人所有」,詐欺罪的犯罪者,不會有一個「持有」的過程。 (二)法院實務見解多數認為,犯罪者利用侵占的方式違背他人任務,雖同時符合侵占罪與背信罪的構成要件,但應該只論侵占罪,不會論背信罪。 如果犯罪者以詐騙取得財物而違反他人任務,雖同時符合詐欺罪與背信罪的構成要件,但應該只論詐欺罪,不會論背信罪。 簡單說,法院見解認為,背信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最重可判多久?
什麼是侵占罪?
什麼是加重詐欺罪?
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何謂詐欺罪?何謂侵占罪?何謂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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