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2年12月11日節目

堯堯 2023-12-11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高永珍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何謂刑法上的猥褻?猥褻的定義為何?猥褻罪在符合什麼法律構成要件下,會成立?刑法上的猥褻罪有哪些種類?性騷擾與猥褻,要如何區分?這2者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罪,抑或非告訴乃論?被害人需要提告,檢警機關及法院才會受理偵辦嗎?猥褻定義為何?猥褻罪如何成立?強制猥褻罪與性騷擾差別在哪?強制猥褻定義/ 性騷擾定義:加害人著手實施犯罪時具猥褻之不法意圖,在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下,所為行為不僅於客觀上須足以引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也得滿足自身情慾。 加害人主觀上須具性騷擾之不法意圖且於被害人不及抗拒之情況下,客觀上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