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關心航港大小事一次報給你

Written by on 2023-06-27

特別來賓: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 陳慧玲科長  

今天很榮幸邀請到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陳慧玲科長,進到本次主題前,可以先請陳科長讓聽眾朋友瞭解一下,危險物品是什麼嗎?

所謂「危險物品」是在運輸環境中可能產生對人命、財產或環境造成威脅的物品。在海運運輸中所稱的危險物品,就是由國際海運組織(IMO)所訂的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中所指定之化學物質。IMDG Code 依危險物品危險性分為九大類,大家比較熟悉的有第一類爆炸物、第六類毒性物質、第七類放射性物質,每一類危險物品均有其獨特的菱形標誌,以辨別運輸危險性。

IMDG Code 係在規範海上運輸時須遵守的規範,包括危險物品分類、辨識、包裝、標誌、與其他物質隔離,以免發生危險反應,還有緊急應變程序、醫療急救指引等資訊。

那可以請陳科長舉幾個例子,讓我們可以更了解危險物品如果沒有依照國際規定運輸或儲放可能會造成的危害嗎?

󠀠近年國際港區危險物品重大案件是 2015 年的天津大爆炸跟 2020 的黎巴嫩貝魯特港大爆炸。

󠀠天津大爆炸是天津港一個儲放危險品倉庫,因貨櫃內易燃易爆品連

環爆炸,造成 173 人死亡、793 人受傷,死者中有數十人是第一批進入的消防人員。爆炸的衝擊波令鄰近的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都有震度感,經檢討事故發生主要原因,是因為業者無證違法經營、違規並超量儲存危險物品,且未依規定將不同類別之危險物品隔離,相關作業人員未接受教育訓練,亦無按規定制定緊急應變程序並演練,以致於起火第一時間沒辦法立即反應及應變。

󠀠另外一個相信是大家都很有印象的貝魯特大爆炸,因為貝魯特港距離人口密集處只有幾步之遙,這起事故造成方圓 10 公里內建物嚴重毀損,至少 220 人死亡,超過 7 千人受傷、30 萬人無家可歸。

󠀠事件主要原因是因為港區內的倉庫有存放 6 年,存放多達 2,750 噸的硝酸銨(一種常見炸藥及肥料原料),且期間沒有經過任何安全檢測,事故當天在無任何防護狀況下即進行倉庫焊接作業,導致硝酸銨遇高溫起劇烈反應發生爆炸。

󠀠從上面兩個因未依規定作好隔離、缺乏對危險品監控及未落實緊急應變作為,導致重大傷亡。航港局一直將國內外危險品事故引以為戒,精進並落實管控措施。

剛剛兩個例子聽起來很可怕,請問陳科長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這類事件的發生?以及我國在這些事件發生後有什麼加強管理或預防的作為?

剛剛舉的兩個國際案例,事故的主因主要都是人為疏失,像是儲放的方式違規、超量,以及現場人員應變訓練不足,不了解物質的資訊,以至於無法使用正確的應變方式來進行應變減災,其實如果業者或現場人員有正確的依照 IMDG Code 的規定標記、存放危險物品,並接受教育訓練了解物質的特性,使用正確的防護措施,就可能可以避免事件的發生。

在天津大爆炸發生後,我們就有盤點各港區危險物品儲放的情形,同時航港局會同港務消防隊、港務公司組成查核小組,對港區從事危險物品作業進行至少一次定期查核,還有臨時性突襲查核,對缺失事項一定追蹤至改善完成。在行政作業面,公告高度危險品要在24 小時內運離港區,在港期間也應該要有適當的隔離、指派人員警戒等行為。另外港務公司建置危險物品管理系統,並建置港區危險品地圖,可即時掌握港區危險物品的存量及追蹤存放的時間;因為不同危險品其消防作為不盡相同,所以也提供相關救災單位使用該系統,避免消防及救災人員損傷。

在貝魯特大爆炸前,我們已經依據 IMDG Code 及 IMO 港區建議書制定有「危險物品操作手冊」,提供港區作業管理及管理機關督導參考使用。每年航港局均提供業者主題式的教育訓練。在貝魯特事件發生後,除了全面盤點危險物品法規程序、作業管理、人員訓練、事故處理、防災演練等 5 大面向之外,也修法強制業者須設置「港區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強化危險物品的管理,針對危險物品從業人員(包含實際操作人員、行政人員等)規劃有完整訓練計畫,以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知能。

請問陳科長剛剛有提到危險物品專責人員,可以再跟我們進一步分享什麼是危險物品專學責人員嗎?

前面有提到很多危險物品事故的發生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大多是因為危險物品包裝標示不清、不了解化學物質的特性、沒有適當的隔離措施、不知道如何正確的應變,所以讓現場從業人員、行政人員認識危險品是很重要的工作,所以我們在 110 年時候修法,強制港區從事危險物品作業的業者需要設置至少 2 名甲級 1 名乙級的專責人員,甲級人員即在現場從事裝卸、存放的人員,乙級人員即從事申報、分類、辨識作業,並協助甲級人員處理相關業務的人員。

110 年航港局委託專業大專院校舉辦 8 場專責人員教育訓練,共訓練321 人。

甲級人員因為是從事現場作業,所以在課程規劃的時候,除了 IMDG Code、危險物品概論及管理的基礎認知,亦規劃緊急應變作業,包含個人防護裝備使用時機說明、止漏器材等應變設備的實務操作流程訓練等課程,期望在面臨危險物品災害時,專責人員能知道如何得知物質資訊、個人防護裝備正確使用方式,並降低災害現場人命及環境的傷害。

在 IMDG Code 中是規範所有從事危險品作業人員均需接受教育訓練,所以我們未來會逐步提升專責人員設置的比例。

為提供專責人員多元訓練訓練管道,本局已發布「交通部航港局審查及管理港區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訓練單位作業要點」,規劃委託合格的訓練單位辦理危險物品專責人員訓練,以滿足業者受訓的需求,我們竭誠歡迎學界、業界及相關管理單位參加危險品專責人員訓練,期建置安全港區作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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