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2年04月03日節目

堯堯 2023-04-03

受訪者:
1.臺灣高等檢察署林岫璁檢察官
2.法務部蔡清祥部長
節目內容:
何謂跟蹤騷擾行為?
(一)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依據為跟騷法第3條規定。跟騷行為依法共列舉出8大款(詳細內容請見法條規範),分別是(1)跟蹤、監視行蹤;(2)盯哨、守候、尾隨接近;(3)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之言語或舉動;(4)干擾;(5)約會、聯絡、追求;(6)寄送展示聲音、圖像、物品;(7)告知或出示有害名譽之訊息或物品;(8)未經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二)相信各位聽完已經混亂了,而且應該也可以認知到,立法者歸納出8大款行為可謂包山包海,舉凡人際關係中可能出現負面影響之舉動都被列入,大家應該會想,那我是不是前幾天有對別人跟騷了?(三)所以說,除了規範8大款行為外,跟騷行為還必須滿足4項要件,(1)違反特定對象意願→無特定對象不算;(2)反覆或持續的行為→一次性、零星行為不算;(3)行為與性或性別相關→沒有跟性、性別有關連不算;(4)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生活→輕微、無害不算。

2. (一)法務部舉辦觀護人訓練班第42期始業典禮 打造多元專業司法保護團隊
(二) 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 政院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名稱並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