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你我他 快樂平安行】嘉義縣-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上集)

Written by on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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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來賓:嘉義縣政府建設處-郭良江處長

做為城市的重大基礎建設辦理共同管道建設相關推動工作,將電力電信自來水等管線整合,期能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環境規畫,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有效減低道路重複挖掘,降低道路養護的經費支出,增加道路使用年限,以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共同管道是必要的?及建置上的優缺點?

「共同管道法」第二條開宗明義寫到:共同管道係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之構造物及其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有關安全監視(測)系統等之各種設施。」

共同管道的建設可以統合公共設施管線的配置、大幅減少道路管線的挖埋、加強道路管理、維護交通安全、改善市容觀瞻,以及創造優質的生活品質。

但是在既有道路下方已經佈滿各式各樣的管線,而這些管線又有許多是供給管線,是要橫向分出連接到道路兩側的建物及住戶,要在這樣的環境下找到新設共同管道的空間實在不容易,施工過程也會進行必要的停水、停電、斷氣、斷訊等,從管線單位和沿線住戶來的阻力不小。

因此,建設共同管道最好的時機,是新開發區的建設過程把共同管道一併建置起來,像新市鎮、新社區、農村社區更新重劃、區段徵收、公辦及自辦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計畫,還有道路新闢、拓寬及改善等工程,都是建設共同管道的絕佳時機。

建設共同管道就像是在「長痛」和「短痛」之間作抉擇,長痛就是不建共同管道,繼續忍受無止境的道路管線挖埋所帶來的各樣負面影響;短痛則是忍受共同管道施工期間短暫的不便,但可以享受沒有道路管線挖埋的優質生活品質。

在台灣共同管道的推動還在持續進步中,想請教郭良江長官針對目前共同管道的政策法令上有哪些建議改善的空間?

依照目前的「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工程主辦機關要負擔1/3的建設經費,餘2/3由參與的管線單位分攤。如果中央能夠把共同管道建設,視為與污水下水道和雨水下水道建設一樣重要,並補助1/3的建設經費,這樣一來,參與的管線單位只要分攤1/3,這對推動共同管道建設會有非常大的幫助。

目前在推動執行共同管道的過程中有遇到甚麼困難或感想?您覺得有什麼建議改善的對策? 例如執行推動上、系統層面等等…

推動共同管道的過程中所遇到甚麼困難不外乎是「錢」,也就是前面提到目前的建設經費分攤方式,這部份是讓管線很難參與配合的一點。另外就是共同管道其實是「行政協調大過工程技術」一種建設,從規劃設計階段的管線需求推估、斷面尺寸的整合、共同管道型式的選擇、管位的分配到經費的分攤,在在都需投入很多的人力去協調,而目前各縣市都有業務專責人力不足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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