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2年01月03日節目

堯堯 2023-01-03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楊舒雯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國民法官法系列-國民法官選任流程:
國民法官法第12條:年滿23歲,且居住4個月以上,國民法官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二、 國民法官法第17條: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三、 國民法官法第13、14條: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並且通知備選國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