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9月13日節目

堯堯 2022-09-13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高淑梅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商業事件審理法》
商業事件審理法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施行,目的在創設一個特別審理程序,以利迅速、妥適、專業地處理訴訟標的1億元以上的重大商業紛爭。過往的重大商業訴訟容易因案情複雜、專業程度高、容易衍生案外案等特性,難以在短時間內獲得解決,歷史上亦不乏纏訟十餘年以上的重大商業件,較著名的如太電公司掏空案、SOGO經營權爭奪案等。商業紛爭如果長期懸而未決,可能限制企業的營運治理、影響市場的投資意願,嚴重時甚至將損及國家經濟的競爭力。為避免此一情況,《商業事件審理法》嘗試簡化訴訟程序,統一法律見解,並引進專家證人意見,以求盡快止息紛爭,確定兩造的法律關係。
哪些案件適用商業事件審理法?其他規範事項及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