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9月20日節目

堯堯 2022-09-20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蕭永昌檢察官
節目內容:
有些豔福,承受不起-淺談-過失性騷擾! 新北市有一個女生上班途中行走於斑馬線時,被迎面而來的一名男子用手肘碰撞了胸部,她忍痛攔下對方理論,男子卻說:「是妳胸部撞我手肘」。女生事後驗傷並報警處理,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偵查後,卻認男子並無性騷擾的意圖,而給予男子不起訴處分;但同一性騷擾事件,經過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後,卻認定男子用手肘碰撞了女生胸部的行為構成性騷擾,因此裁罰男子2萬元的罰鍰。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市府裁罰有理,判男子敗訴。?為什麼同一件性騷擾事件,會分別由地檢署及新北市政府調查處理、而會有不同的認定結果?
?為什麼是女生過馬路時路線偏向男子,男子只是直行,最終女生的胸部碰撞到男子的手肘,男子會構成性騷擾?
以後走在路上,是不是就要很小心了?
各位朋友,走在路上當然要很小心囉!除了注意交通號誌跟來車外,避免與別人發生肢體碰撞,也是應該有的交通禮節。也許這件新聞事件中,法院認定男子有「過失性騷擾」的情事可能會讓很多人非常吃驚,不過這個判決目前還只是第一審判決,男子也還可以提出上訴,之後上訴審法院是否會維持這樣的見解、或是這樣的見解之後會不會也被其他的法官採用,可能都還需要時間去證明、確認。但還是提醒各位朋友,平時還是要多注意自己與別人的身體界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