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觀護人-心理師在觀護業務中的腳色

Written by on 2021-11-16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觀護人-心理師在觀護業務中的腳色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龔書槿心理處遇師

▍主題QA

地檢署心理師的業務內容為何?

今年度因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計畫,為了深化個別化處遇工作,提升個案改變動機及處遇效能,所以各地檢增加了觀護心理處遇師和觀護追蹤輔導員等職務。開始發展個別化處遇相關的心理治療和資源轉介業務。各地檢在業務的安排和執行上,多少都有一些出入,目前在台北地檢署心理師執行的業務上主要有:

1. 個別治療:假釋、緩刑、有動機或明顯主訴之個案為主。
2. 初步篩檢身心疾患及心理衡鑑評估。
3. 針對個案特殊狀況與需求進行轉介通報。
4. 治療團體:目前協助家暴相對人團體。
5. 個案處遇相關之行政作業及教學活動。

目前的業務執行現況?

在個別治療部分的個案,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共有34位。個案相關的案件類型有性侵、家暴、毒品、竊盜、詐欺、酒駕、槍砲、偽造文書、傷害、妨害名譽、強盜、妨害公務、期貨交易…等等各案件的個案。目前觀護人轉介最多的是性侵案件個案,有8位。

在34位個案中,確診有身心疾患的個案有15位,占了近一半的人數,也有部分個案可能疑似有身心疾患困擾,但未確診,這時候可能需要透過會談或衡鑑,進行初步評估。若有疑似個案會進行轉介就醫或通報社區醫療系統進行協助,並且加強衛教,增加病識感和就醫意願,以及追蹤個案後續對醫囑的遵從的狀況,還有個案被保護管束結束時的社區處遇銜接。更重要的是危機處理,如自殺防治通報等工作,自殺風險高的個案需通報自殺防治中心,進行關懷。也要讓個案了解侵入性意念的危險性,及危機處理方式,並增強其正向感受,減少無望感。

在治療團體方面,今年度有一個家暴相對人的治療團體在進行,是由外聘的資深心理師帶領。因此,目前在團體中主要擔任觀察者的角色,以及協助團體事務。

被保護管束的個案和一般個案有何不同?

臨床心理師大部分執業的場域都是在醫療機構,可能是醫院、醫學中心、慢性療養機構居多或是心理治療所。遇到的個案多半都已經確診,或是本身有意願接受心理治療,動機及穩定度較高,比較能維持治療結構。被保護管束的個案通常以非自願個案居多,雖然也有少部分個案主動提出想要治療,而請觀護人轉介,但大多數的個案對於前來報到都存在著抗拒,也不太認為自己有需求或想做什麼改變,動機較不佳,甚至是帶有社會期待及目的性而來,較為防備,關係不易建立。

地檢署心理師的角色?

心理師是醫事人員,比較屬於衛政體系,而地檢署是律政單位。作為地檢署的心理師,其中角色有點類似是衛政與律政系統的接點。除了協助個案醫療相關處遇之外,有一部分功能也是讓司法單位同仁,對於身心疾患和健康促進有關的部分多一些認識,以及對於個案的問題提供另一種角度的理解。

就如本年度有幸能跟學習司法官們分享工作上的案例。在分享討論的歷程中,除了案例分享之外,也有機會和未來的法官和檢座們探討到精神病理的部分,提供學習司法官們做為日後工作上,面對相關當事人的參考。也因為透過這樣的互動,了解到執法人員在面對相關個案時的想法,以及個案在進入司法體系內可能面臨的困境。會覺得這是一種很好的跨領域溝通。

工作上會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和挑戰?

誠如前述,因為主要以非自願個案居多,動機不佳,建立關係及促進動機上就較為困難。被保護管束個案,在生活上大多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光是建立穩定治療結構就很不容易,加上受限於個案的報到次數或工作,每月大約只能有1~2次的會談,頻率可能達不到治療的強度和成效,也很難為個案建立起規律治療的模式。

工作上的挑戰大概有三部分,初到政府行政機構,對於公務體系的作業方式十分不熟悉,和過去大醫療院所的工作模式大相逕庭,差異頗大,一開始地摸索和適應有點辛苦。

另一部分是,過去在醫療體系的思考方式,和司法體系同仁的思考方式有蠻大的不同,需要一直不斷地溝通,相互理解,再三地彼此確認目的、方向和目標,才能夠達到雙方配合、協同合作的工作模式。加上從前對於法律知識的涉獵不多,需要不斷地學習、增加對法條及保護管束執行工作的理解。

所幸台北地檢的觀護人,對新進的心處師與追輔員都相當尊重,也很願意花時間陪著討論個案及教導工作相關事宜,慢慢地也就比較能理解司法工作上的邏輯。

最後一個部分是在個案的複雜度,因為上一份工作是在慢性療養機構,接觸到的個案相對單純很多,現階段接觸的個案,有部分可能除了身心疾患外,合併有其他成癮行為或是人格違常,甚至是生理狀況,加上案件所衍生的家庭、工作、人際或社會議題,在個別處遇上難度也增加不少。

未來業務上的發展和規劃?

在接觸個案後,發現有些個案或許未有身心疾患困擾,但在情緒、人際或壓力方面缺乏因應技巧,而導致在衝動抑制不佳的情況下發生違法的行為。也有一類個案,雖未確診,但已呈現部分身心症狀,這類個案在較缺乏心理衛生觀念的情況下,可能不知道自己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在健康促進預防階段的心理衛生知識衛教有其必要性。因此,希望明年度能規劃健康促進團體,加強心衛知識宣導。針對人際、情緒較有困擾的個案,開設人際重建團體,或壓力放鬆團體,來協助個案發展新技能,以解決生活問題。

想進入矯正領域的原因?

最早在學生時期,其實是希望能做兒童相關領域,但一直缺乏在兒童方面的實習機會。

成人治療實習時接觸到一位有身心疾患的更生人個案,他因為疾病的妄想而造成犯罪行為。與他工作到後期,在妄想減低後,個案的生活逐漸有了一些改變。

這讓我發現,有許多更生人其實在成長過程中,是受到傷害和不正當的對待的。成年後缺乏資源,及不被理解的困境,也將他們推離正常生活的社會框架之外。

為了更理解這些個案,考取執照後,在花蓮的更生保護會當了半年的志工,直到離開花蓮。因這半年的經驗,深感更生人復歸社會的不易,希望能夠協助觀護人,作為個案回歸社會、重拾正常生活的起點。而當改變加害人的同時,也是減少被害人,預防再次發生悲劇的作法,所以覺得投入矯正這個工作場域相當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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