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強制險保險金與補償金大哉問

Written by on 2021-08-27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強制險保險金與補償金大哉問

特別來賓: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 邱瑞利總經理

什麼人可以申請強制險保險金或補償金?

一、因汽、機車發生車禍致他人(指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受傷或死亡,不論哪一方有過失,請求權人得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強制險保險金或補償金。

1.若造成車禍之汽、機車有投保強制險時 向承保該汽、機車強制險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2.若造成車禍之汽、機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法查究(如肇事逃逸)。
(2)未投保強制險。
(3)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機車(如失竊車)。
(4)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如拼裝車、農用車等)。 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二、民眾查詢汽、機車有無投保強制險,請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電話:0800-825-688。

強制險與任意險有何不同?

一、強制險:一定要買「強制險」是政府規定,開車騎車一定要有的保險,強制險的主要保障對象與內容,是事故中有受傷或死亡的乘客與車外第三人,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沒有投保強制險的話,會被處罰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如果沒投保而發生車禍的話,則會處罰到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二、任意險:依個人需求購買簡單以最直接的事故損害來看,大致上有以下三種
(一) 責任險-針對自己以外的人受傷、死亡或有財物損失的狀況。
(二) 駕駛人傷害險-針對駕駛人自己的受傷或死亡狀況。
(三) 車體險-針對駕駛人車輛損失的狀況。簡單來說,任意險是相對於強制險的保險產品,沒有一定要買,不買也不會被罰款。民眾開車騎車應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才能在路上行的安心。

到那裡可以申請補償金?

一、特別補償基金由於僅台北市一處辦公處所,為服務各地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有關申請補償金案件係委託經營強制險之保險公司(各地均設有分公司或通訊處)從受理、查證、補償金計算、補償金給付皆由受理之保險公司辦理,受害人或其請求權人就近擇一產險公司直接申請即可。

二、如有申請上之疑義,均可直接洽詢各產物保險公司或向特別補償基金免費諮詢電話0800565678詢問或至特別補償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

申請時應注意事項?

一、如果有保險代辦人主動要求替民眾申請強制險保險金或補償金而收取高額的代辦費,請不要受騙上當,因申請強制險手續簡便,給付範圍項目及金額都須按法令規定核付,且有申訴調處制度為民眾主持公道。萬一保險代辦人以不實的文件申請,民眾也可能受連累而負擔刑責,也會被求償返還給付金額。

二、主管機關為使民眾了解車禍理賠相關手續,並籲請民眾可直接打電話至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戶服務中心(電話:0800-221-783)或特別補償基金(電話:0800-565-678)免費洽詢。另外,主管機關並請警政署協助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須知中記載有關申請強制險訊息及特別補償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電話:0800-565-678)提供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即時洽詢服務。

三、所以,申請強制險或補償金在給付方面,均依法令規定辦理相當明確,並不因請人代辦而有理賠金額之差異,諮詢管道既方便、直接而且免費。所以,不用多花錢請人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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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設置特別補償基金。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規劃的制度與過去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有相當大的差異,特別是參考美、英、日三國制度,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章規定設置本基金,俾對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或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等情事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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