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訊】嘉義縣警察局提醒您「路口停看聽-幸福永隨行」

Written by on 2021-08-19

汽機車是國人外出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而台灣汽、機車的密度在全世界的排名是名列前茅。在汽機車密度這麼高的環境,交通事故發生的件數,相對不會低,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10年1至6月發生死傷交通事故16萬6,301件,造成939人死亡、22萬1,597人受傷。如何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對大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嘉義台邀請嘉義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副隊長盧顯璧接受專訪,提供民眾「汽機車路口安全」的安全秘笈,確保用路及行車安全。

關於路口安全,不分年齡族群,全體適用。像是人行道禁止停放汽機車;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也盡量面向來車行走,因為能夠看到來車,風險較低;距離路口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都要使用這些行人穿越設施;行人通過路口前,站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3大步,避免大車內輪差。而汽機車的部分,汽車左轉彎要特別注意,當行人落入車輛的A柱盲點,就非常危險,避免撞到行人的方式,就是稍微伸頭往轉彎方向看。行人於路口,若發現旁邊停等的是大型車,通過路口就更要小心,大型車體積大、車身高、盲點多,你看得到「它」,「它」看不到你,會增加危險。

此外,從今年6月1日起,大客車、大貨車及3.5噸重以上的小貨車,必須裝設合於規定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行車紀錄器,否則將開罰1萬2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罰鍰,並責令參加臨時檢驗,在此提醒駕駛人及車主別忘了裝設被稱為「黑盒子」的相關設備,以免受罰。

談到逼車、擋車這個議題,如果惡意逼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如果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最後呼籲民眾及年輕機車族群,建立良好路權觀念以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行經路口停看聽非常重要,多一分注意就能少一分危險,呼籲每一位用路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城市,讓我們一起「路口停看聽─幸福永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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