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觀察勒戒VS戒癮治療,二者法效一樣嗎?

Written by on 2021-07-08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王銘裕主任檢察官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觀察勒戒VS戒癮治療,二者法效一樣嗎?

▍議題發想

面對日益氾濫之毒品問題,時常有民眾在問,「我第一次吸毒被抓了,會被關嗎?可不可以自己去醫院戒毒就好?」「我如果因為吸毒被關,家裡經濟來源就斷了,有辦法避免嗎?」,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吸毒案件很重要的一個部分:戒癮治療與觀察勒戒。

本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對於「觀察勒戒先行」有何影響?

「5年」縮短為「3年」。以3年之期間觀察,3年後始再有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行為者,足見其有戒除毒癮之可能,宜再採以觀察、勒戒方式戒除其身癮及以強制戒治方式戒除其心癮之措施。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除了縮短為3年外,還有什麼影響?

依最高法院見解,「三振條款」不再適用,所以「3 年後再犯」,只要本次再犯(不論修正施行前、後)距最近1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已逾 3 年者,即該當之,不因其間有無犯第10條之罪經起訴、判刑或執行而受影響。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826號大法庭裁定要旨(109.11.18):民國 109 年1月15日修正公布、同年7月15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 項規定,犯第10條之罪於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3年後再犯第10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2項之規定。上開所謂「3 年後再犯」,只要本次再犯(不論修正施行前、後)距最近1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已逾 3 年者,即該當之,不因其間有無犯第10條之罪經起訴、判刑或執行而受影響。

除了觀察勒戒觀察期間縮短了、計算方式變更外,對於「戒癮治療」是否也產生影響?

依最高法院見解,戒癮治療不管是否已經完成,都無法代替「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至於能否起訴,還是要視最近一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的時間而定。

1. 觀察勒戒跟戒癮治療是平行的、擇一的,檢察官決定給予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就不用再觀察勒戒了。所以只要沒有乖乖接受治療或有其他違反規定之情事,緩起訴處分可是會被撤銷。

2. 戒癮治療被撤銷,不等於完成觀察勒戒
2021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刑事庭透過徵詢程序達成的統一見解認為:「未曾經觀察、勒戒之被告因施用毒品,經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若被告於緩起訴期間未完成戒癮治療,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應由檢察官依現行法規定為相關處分,不得直接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最高法院的意思是,當檢察官給被告緩起訴處分,要求被告戒癮治療,如果緩起訴被撤銷,依法檢察官可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也可以再給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但就是不能直接起訴。至於,完成戒癮治療,也已過緩起訴期間,算不算完成觀察勒戒程序,最高法院在這次的徵詢程序中,並沒有處理。

3. 戒癮治療完成,不等於完成觀察勒戒
2021年6月24日,刑事大法庭再次經過徵詢程序,統一法律見解,這次處理的是: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期間屆滿沒有被撤銷,算不算是完成觀察勒戒。最高法院的結論是這樣:

「成年被告因施用毒品罪,經檢察官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確定,且已完成所命履行之戒癮治療,期滿未經撤銷,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後,不得視為事實上已接受等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之處遇執行完畢,倘其施用毒品犯行距最近1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已逾3年,縱係於完成戒癮治療3年內再犯,仍需先依修正後毒品條例第20條第1項、第2項規定進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程序,不得逕行起訴(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下同)。」

也就是說,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後,即便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沒有被撤銷,也不能視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被告是否可以被起訴,還是要從上一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的時間點認定,如果釋放後已經超過3年,或是根本沒有經過「觀察、勒戒」程序,即使他是在這次戒癮治療完成後不多久就吸毒,仍應先給予「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的機會,不能直接起訴。

在這兩次最高法院統一見解之後,戒癮治療不管是否已經完成,都無法代替「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至於能否起訴,還是要視最近一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的時間而定。

結語

本部本於持續貫徹政府反毒決心,對於毒品犯罪零容忍,為營造國人無毒家園而努力。也請大家切勿以身試法,遠離毒品,共創無毒家園。

YOYO法律停看聽

「跟毒品SAY NO、反毒一起GO」

反毒是全民運動,更是矯正機關延續不斷的重點工作,本監於疫情警戒期間,為紓緩收容人焦慮不安的情緒,仍持續加強收容人對科學實證毒品處遇計畫之參與度,於110年6月15日舉辦靜態之「反毒海報設計比賽」,讓收容人藉由海報創作加強對毒品危害的認識及感受,賽後並將海報張貼於走道布告欄,供收容人欣賞,跳脫過往教條式的宣導,希望透過生動的畫面帶領收容人一起拒絕毒品的誘惑,加入反毒行列。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歡迎訂閱/重聽)

apple podcast 
spotity 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