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勿散播來路不明疫情消息—談假訊息之處罰

Written by on 2021-05-13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王銘裕主任檢察官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勿散播來路不明疫情消息—談假訊息之處罰

▍議題發想

(一)新聞一:最近疫情嚴峻,桃園諾富特群聚案甚至持續擴大,很多資訊真假難辨,近日網路上廣為流傳一則假消息「別出門,端午節(6月25日)過後,再看疫情控制情況」,指揮中心今(3)日嚴正澄清,網路流傳的消息「再次強調:別出門,端午節(6月25日)過後,再看疫情控制情況!警告:一旦染上,就算治癒了,後遺症也會拖累後半生!……在這場戰役中沒有局外人!在家!在家!在家!不要點贊!求轉發! —陳時中」為假消息。指揮中心強調,來源不明的訊息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違規者最高可罰300萬。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他若要發布任何的消息,都會透過指揮中心或是記者會的方式說明,所以在網路上任何用他的名字發布的消息都不是真的。(110/05/03)

(二)新聞二:近日接連出現武漢肺炎英國變種病毒,以及醫生院內感染事件,引發國人憂慮,在社群軟體內也出現「沒事儘量不要去以下醫院…以上均是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收治醫院…」、「CDC公布的最後六例家庭感染要注意的地區…某某醫院不准進入…」等相關不實消息,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15)日表示,請大家以指揮中心發布消息為主,切勿轉傳不實謠言,否則最高可處300萬元。

(三)新聞三:近期一名陳姓女子在臉書社團發文,聲稱鋅銅能量水可以治療新冠並販售牟利,致使民眾信以為真。調查局日前約談陳女到案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調查局指出,近日臉書社群謠傳「凱史科技應用於中國武漢肺炎病毒的各種資訊包含:中國與巴西患者使用鋅銅能量水的經驗分享、凱史科技對應病毒的運作原理…鋅銅能量水的各種使用方法…」等假訊息,致使民眾誤信新冠肺炎可透過鋅銅能量水而獲得療效。(2020/07/03)

什麼是假訊息?

文字定義:假訊息三要素【故意、虛假、危害】行為人(自然人、法人、團體)在主觀上是基於特定意圖(如政治的、經濟的等特定目的)且有將訊息散布於眾的故意【惡】,而客觀上所製造、傳播或利用的訊息或事件,全部或部分可證明為不實【假】,因而造成個人、社會或國家法益產生危害或實害結果【害】。

散佈假消息行為之處罰?

有關散佈假消息行為,可處以徒刑或罰金、罰鍰,其主要法律依據包括: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3條第1項第5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有什麼管道可以查證?

民眾倘擬確認疫情訊息之真偽,可透過以下管道可資查證:

1.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2.疾病管制署的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
3.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http://at.cdc.tw/YEc68Q
4.可加入疾病管制署 LINE 官方帳號「疾管家」,可以收到即時的疫情與防疫措施資訊。
5.疾管署臉書專頁。
6.由台灣媒體教育觀察基金會與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共同成立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https://tfc-taiwan.org.tw/
7.LINE 官方訊息查證:https://fact-checker.line.me/

結語

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大家都可以透過疾管署全球資訊網、疾管家Line官方帳號、疾管署臉書專頁等管道查證最新最正確疫情資訊。請勿再轉傳與散布假訊息,最高有可能罰300萬或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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