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亮之星」歌唱比賽─晉級決賽名單及決賽辦法

Written by on 2010-01-18

晉級決賽名單

台中台:粘秋萍、江宜潔、黎芷廷、張惠菊、張佩樺、李俊傑

雲林台:李淑琪、歐宗原、郭宗陽、林秀蓉、李國禎、歐陽賢湘

嘉義台:蔡佩芙、蔡國義、郭淑慧、楊育明、高福成、陳力睿

高雄台:吳重義、薛金顯、林欣甫、郭姵圻、曾子陽、陳瀅雅

台東台:林海萍、余秋玲、林教廣、張心綺、陳金溪、陳偉鴻

宜蘭台:邱瓊儀、楊松山、蔡粢蟬、林淑婷、 吳婉婷、邵大倫

決賽辦法

一.主旨:走過60年輝煌歲月的正聲廣播公司,誦詠過無數經典好歌,培育過無數閃亮巨星,為持續推廣歌唱傳承,特舉辦「閃亮之星」歌唱比賽,提供喜愛歌唱之青壯人士發揮平台,發掘歌唱新秀,建構和諧理想社會,使美妙歌聲傳唱不墜。

二.主辦單位:正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金嗓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社區大學

四.決賽日期:99年0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開始比賽

五.決賽地點:台北市大安社區大學(台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1號-金甌女中校區)

六.報到時間:99年1月30日上午8:30-9:00於決賽地點辦理報到、抽籤及身分證件核對,逾時以棄權論。

七.比賽歌曲:各選唱指定曲一首(國台語指定曲各70首任選其一,詳如報名表)、自選曲一首(限金嗓伴唱機CPX-900BUS內所註冊之國台語歌曲),且決賽不得與初、複賽選唱歌曲重複。

八.伴奏:比賽均使用主辦單位備妥之「CPX-900BUS金嗓伴唱機」。

九.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組成評審團。

十.評審標準:音準節拍40%、音質音色30%、感情技巧20%、台風儀容10%。

十一.名次及獎勵:台北決賽錄取冠、亞、季軍各乙名及優勝3名。

十二.參賽須知:

十三、其 他:金甌女中對面中正紀念堂地下室設有收費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