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台報導:租用遊覽車應該注意事項

Written by on 2014-03-27

這幾年由於國民旅遊的興盛,致使出外搭乘遊覽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而在選擇遊覽車時,有那些地方是消費者必須要注意的地方呢?為使民眾能對此有所了解,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台東監理站朱月秀股長在接受正聲台東台「戀戀鄉土情」節目主持人阿昌專訪時表示,民眾在租用遊覽車時,一開始一定要選好地點,再決定要租用的車種,而在簽約時,一定要確認租用的業者是否有汽車運輸業執照,並要投保強制責任險。同時在規劃行程時一定要避免「早出晚歸」。

朱月秀股長表示,民眾要如何選擇優良的遊覽車業者呢?其實公路總局每年都會針對遊覽車業者的營運情形及有無違規紀錄等,進行安全評鑑考核,民眾如果要找合法優良的遊覽車業者,可以直接上網查詢。而監理站每三個月也會查核遊覽車駕駛員的工時,一天不能連續開車十小時,以免駕駛人太過勞累而發生危險,每一年並會做遊覽車安全考核;每三個月也會針對轄內遊覽車公司了解有無重大違規情形,所有資料也會公佈在網站上。

至於一般民眾要租用遊覽車時,一定要和業者簽約,在簽約時必須注意那些重點呢?朱月秀股長特別提醒大家,要租用領有汽車運輸業執照的公司,對於租用的時間、地點、路線、車齡都要寫清楚,同時要注意駕駛人是否具備有效合格的駕照,遊覽車公司一定要投保強制責任險,每一車150萬元,乘客險一定要有150萬元,車輛門外需有出廠年月的標示,在簽約時要比對一下。

同時,租用遊覽車時,一定要避免早出晚歸,讓駕駛不會太累,如果遊程超過2天,最好能找合法的旅遊業者來規劃行程,比較有保障。更多有關遊覽車租用的內容 ,請在103年3月30日晚上6點收聽由阿昌主持的「戀戀鄉土情」節目,收聽頻率AM1269千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