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請勿從家鄉寄送藥品來臺

Written by on 2018-11-15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您,請勿從家鄉寄送藥品來臺,若藥品原料含毒品成分,恐遭起訴、判刑,應在台灣買藥治病,以避免觸法。

此外,在臺工作期間,不得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毒品,經查獲遭刑事起訴或判決者,將廢止工作許可,並令出國,不得再於臺灣工作。

若有誤食或施用毒品而出現下列症狀:如作息改變、精神恍惚、食慾不振、情緒不穩等情形,請即早戒癮治療、早日遠離毒品。

若需要了解更多戒癮資訊,可撥打0800-770885(24小時免費專線,不會與警方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