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你我他】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是在做些什麼?
Written by weihung on 2019-07-11
問1:感謝吳副署長今天接受我們的專訪,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基於什麼想法所提出?
答1:
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主要為因應人口老化及人口結構型態變遷而推動的社會照顧計畫。面對逐年升高的高齡與少子化的趨勢,未來居住生活環境的空間與需求,將會是一種考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鼓勵老人走出戶外,故人行環境服務空間提升是我們首要的考量。從我們內政部營建署過去補助人本計畫開始,就一直盤整既有的人行環境的步行系統,希望藉由都市公共通行空間串接人行步道,並融入無障礙通用設計原則,以因應高齡化社會結構的需求。從106年起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類辦理「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道路多目標改善計畫」及「公共通行無礙空間建設計畫」兩項子計畫進行計畫推動,著重於提升整體之基礎建設,透過就既有道路整合共同管(線)溝、人行道、自行車道、植栽、天空纜線、標線標誌、公共通行空間環境建置等協助地方政府建構以人為本公共空間;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友善環境建置、都市水資源收集及再利用、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完整水與綠網路建構與發展都市水資源收集及再利用、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完整水與綠網路建構與發展策略等,以調節都市微氣候、熱島效應,建構並營造符合生態並適宜人居的都市環境,有效的提升整體的道路品質與營造友善的社區環境。除了人行通行系統的建置及改善,在通路障礙排除及公共設備空間釋出的概念下,藉由共同管(線)溝整合,改善道路品質減少道路挖掘,增進交通與路人的安全,使用路人行的安全,以及配合推動人行(自行車)道,結合大眾運輸系統,提升點至點綠色交通路徑之連結,進一步規劃及建置公共通行空間系統,可有效結合機關、醫療院所、運動中心、活動中心、學校、廟埕廣場、市場、公園、兒童遊戲場、大眾運輸站點等周邊之路段,提升徒步型交通暢行機能,除強化綠色交通路網基礎建設,也讓高齡與身障者增加生活徒步交通便利性。
問2: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是在做些什麼?
答2:
為振興經濟,有效擴大國內需求,政府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來推動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為其中之一,其重點分為「道路多目標改善」與「公共通行無礙空間建設」等兩大方向,目的在提升道路品質及社區生活環境品質,並同時提升道路景觀風貌、道路防災性、安全性、生態性、舒適性、暢行性、經濟性與永續性等,透過道路景觀風貌再造與形塑,讓道路環境品質全面性升級與進化,為此本計畫提出9大街道環境改善指標係採競爭型補助方式核定補助地方辦理「既有道路養護整建」、「綠色生態路網建置」、「打造綠色運輸系統-建置自行車路網」、「辦理共通管(線)溝整合與建置」、「設立街道幸福設施」、「型塑城鄉人文地景街道」、「城市街道市容管理及改善」、「都市無障礙系統建置」、「社區照顧環境建置」等補助案件,針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內需辦理之提升道路環境品質、整合共通管(線)溝、天空纜線整理、人行環境、通學路徑、公共通行空間環境建置路段加以彼此銜接,並將周邊交通運輸轉運點、商圈街廓、觀光據點、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開放空間一併納入規劃透過各路段之補助逐步建構完善之公共通行空間系統。
本計畫期程為四年(106-109),總經費212億元,由內政部補助,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執行與推動,獎補助各鄉(鎮、市、區)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之案件,以一年內可執行完成為基本前提。計畫規模及所需經費較大者,應依實際需要訂定分年分期計畫。除一般案件外,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於計畫期程內提報一亮點計畫,本部營建署經審查後,將優先核列該亮點計畫為示範區域。
提報案件除考量道路本身特色條件外,亦應考量道路本身以外之周邊效益,具備高度可執行性、地方單位認同度高、建設效益高之道路,達到事半功倍之建設成效。
問3:什麼是亮點計畫?
答3: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的亮點計畫,預期做為各縣市整合內部各局處建設計畫,或整合相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整合資源盤點,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暨交通政策、減少路面挖補頻率、提高車行通行安全、改善市容景觀、提高人行通行安全、創造特色、整體行銷、跨域加值與質量並重為目標,期透過協助地方政府發展具獨特性、唯一性、話題性且能突顯特色、橫向串連各相關產業之亮點,以整合相關前瞻計畫及各項產業,創造加值收益,並從地方民眾之需求,整備改善各項軟硬體設施,提升道路品質,建構具吸引力之公共環境,以有效提升國民公共通行之意願。
由地方政府先行進行公共環境總體盤點,並從多元使用者的需求角度,進行公共環境診斷,整合相關部會投入之計畫(如城鎮之心、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文化生活圈建設、校園社區畫改造、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營造休閒運動環境、客家浪漫台三線、原民部落營造等),整體檢視公共環境軟硬體資源(如街道資源之創新或活化、街道旅遊資訊之時效及取得之便利性、交通舒適性等),找出現有觀光服務設施或措施不足或應相互結合強化之處,改善各項軟硬體服務設施品質,進而提升交通、行人、觀光及產業相關服務等配套設施之亮點,並配合進行周邊相關配套前瞻計畫整備,建構獨特、友善及無障礙之公共環境。
地方政府根據總體盤點之結果,以再生或創新思維訂定行動計畫(整體配套措施),例如街道軟硬體設施改善、帶動產業活化及亮點行銷宣傳等,及各項計畫執行主體(公私部門)、執行機制及時程,以整備成為具競爭力之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