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113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 行人地獄相關計畫(一)

Written by on 2024-10-21

特別來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組趙啟宏副組長

行人交通安全友善計畫-針對近來美國CNN、其他歐美國家及本國媒體均大肆報導本國人行交通之負面現象,其中CNN亦提及稱行人地獄(Living Hell),相關議題廣受社會各界重視。推動人本交通多年,部分地點仍缺少行人空間或不連貫等情形;行人空間不連貫的情形尚包含空間狹窄、空間內存在障礙物、有汽機車停放、機車騎上人行道、空間銜接處高差及不同表面等問題,此外,汽機車駕駛人於行經路口時仍有不停讓行人之情形。

壹、去年底因為國際媒體專題報導形容台灣是「行人地獄」,因為道路 交通安全,大家可能會想到的是交通部,那想請問跟內政部有什麼 分工的地方嗎?我們來聽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怎麼說~

一、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經總統 113 年 5 月 1 日令公布,並經行政院 令核定 113 年 10 月 1 日施行,內政部及交通部 113 年 9 月 27 日令會銜發布該條例的施行細則,同步於 113 年 10 月 1 日施行。

二、內政部目前已完成「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114 年至 115 年)(草案),草案內容,分前言、願景目標、我國行人事故特性分析、 主管機關及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行人交通安全設 施改善政策、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必要改善項目、、計畫績效指標、 計畫經費、計畫效益、管考措施及權責部會計畫等。將盡速邀請各中央主管部會、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參與討論,期於 114年順利實施。

三、為加強地方政府對推動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政策內容的了解,國土管 理署於 113 年 7 月至 9 月分赴全國 20 縣市(臺東縣及連江縣外) 辦理說明會,近期將再分北、中、南三場次舉辦研討會,針對相關法規、設計規範等研修成果進行研討。

貳、聽起來這個計畫內容涉及範圍很廣,想請問哪些跟我們民眾比較有 切身相關的呢?

一、依據維基百科定義,「行人地獄」是指臺灣的車輛駕駛違法不停讓 行人、不尊重行人擁有道路最高優先通行的權利、人行道被違規停 車和雜物霸占等道路環境對行人很不友善與不安全的現況。由於上 述情形,以及長期以來台灣發生多起行人於行人穿越道行走、卻因 車輛未停讓而遭撞擊致死或受傷的事故,該詞引來民眾認同,加上 眾多國際媒體專題報導,遂成爲形容台灣道路環境讓行人備受威脅 的流行語及貶義詞。

二、為避免道路上人與車的衝突,內政部研擬「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 就「不安全的環境」進行硬體設施設置分析,擬分就點、線、面的 空間位置進行重點改善:

(一)路口空間(點):
設置行人穿越道、行人專屬號誌、行人庇護島、 路緣斜坡、無障礙坡道、車阻、護欄等行人交通安全設施。

(二)人行道(線):都市計畫人口集居區域的主次要道路應以人車分隔 為原則,清查路寬 12 公尺以上的主次要道路,優先擬定分年分期 計畫建設計畫,提供行人無障礙步行空間,至路寬 12 公尺以下的 服務性道路,亦應納入年度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之行人友善區調查,擬定優先順序辦理改善。

(三)行人友善區(面):行人友善區指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設 置,提供行人動線連續之無障礙步行環境,並管制車輛使用行為之區域,範圍包括前面說明的路口空間及人行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在公告設置行人友善區,以利後續執行改善計畫工程時, 應落實辦理步行環境調查,其調查範圍包括都市計畫區域內及都 市計畫區域以外之人口集居區域,並應先調查該區域行人交通事 故頻繁地點、未設人行道、人行道淨寬(高)不足或有障礙之道 路及行人密集場所周邊等。調查重點包括道路長寬、人行道淨寬 (高)、長度、公共設施帶、障礙物等、交叉路口的行人號誌、庇護島設置情形及行人交通事故地點等事項。改善措施除設置人行 道外,得採取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措施、時段性行人徒步區、 行人優先區,或其他方式提供步行環境。

三、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實施改善,非一朝一夕可及,內政部本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分年分期建設之願景目標及計畫績效指標,將會同相關部會及參考相關專家學者意見,研擬「中央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指導直轄市、縣(市)政府研訂「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並本於職權研擬行人交通安全設施之設計規範、規劃訓練課程以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與會同交通部交通部每年考評及公布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之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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