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二)

Written by on 2024-08-12

特別來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彭保華委員(土木技師、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前科長)

台灣共同管道工程之推動近況

就法制方面共同管道法在大家的努力和支持下,終於89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相關子法有四亦陸續完成,共同管道最困難的經費分攤與設計標準皆已完成法規程序,因此今後台灣共同管道工程之推動,可說是萬事具備只欠東風,這東風就是「長官的魄力和支持」。

目前國內共同管道推動情形如:

(一)法規部分:

1.共同管道法共34條:於89年6月14日公佈實施。
2.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共14條:於90年12月28日公佈。
3.共同管道經費分攤辦法共6條:於90年12月19日公佈。
4.共同管道系統上下空土地使用徵收及補償辦法共9條:於91年5月1日公佈。
5.共同管道設計標準共18條:於92年4月23日公佈。

(二)基金部分:

內政部1992.7.13已籌措設置25億元(總額度100億元)共同管道基金,供各級政府及管線機構於辦理共同管道及纜線地下化工程之貸款並循環運用。

台北市政府也於1991.7.15成立25億元(總額度50億元)共同管道基金,供推動共同管道工程之用。

(三)工程部分: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對於前幾年施工完成淡海及高雄新市鎮共同管道工程,還有,完成台中市、嘉義市、新竹市共同管道整體規劃,進行中:台南市、基隆市共同管道整體規劃,補助完成台北市、高雄市二院轄市之共同管道路網整體規劃;地政處也在推動五大高鐵特定區之共同管道建設,目前已完成約90%之工程進度。

台北市至今完成市民大道共同管道工程,基隆河截彎取直共同管道工程,施工中者為南港經貿園區共同管道,設計完成者為洲美快速道路共同管道工程,大度路共同管道工程等,已規劃完成者為配合捷運路網共同管道,敦化南北路共同管道,新社區共同管道,鐵路東延共同管道工程…等。

其他城市完成者有高雄民族路共同管道工程,台中縣西南市地重劃,台中市十期重劃…等。進行中為高鐵五特定區之共同管道工程,豐原市共同管道工程,基隆河新社區電纜溝共同管道..等。

中央在推動共同管道工程遭遇困難及解決?

共同管道內之管線包括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路燈、號誌…,各管線單位分屬不同之機關,分受不同之法令約束;各類管線性質各異,有液體、氣體,有強電、弱電,有管類、纜類,有需防爆措施,有需防震措施,有需防干擾措施…各式各樣的問題不一而足,是一個跨行業、跨組織的協調工程,考驗著各單位配合協調的能力,也考驗著政府的效率。單以台北市而言,推動共同管道相關的管線單位與政府機關全數算起來有58個之多,可見得問題的複雜性。

共同管道推動所遭遇之困難:單位眾多,事涉中央。經費分擔,各說各話。技術複雜,規劃不易。人員不足,經驗不夠。

共同管道工程遭遇問題解決之道:謹慎評估、彈性規劃。

長官支持、管線配合。耐心韌性、穩定持續。免挖馬路、市民高興。

台灣共同管道首由台北市政府引進國外技術與經驗,於民國81年以配合捷運路網共同管道規劃案招開國外標,由日本著名共同管道顧問近代公司得標,日人加藤革等五位專家常駐台北,經三年之規劃共處,將日本之共同管道法規、經驗、技巧技術移轉落實於台北市,之後北市府更將之移轉於國內顧問公司,並進行新社區,敦化南北路,基隆河截彎取直…等五項重大共同管道之規劃設計案;台北市共管科更自行研究完成:台北市共同管道設置之研究,台北市共同管道基金設置之研究,共同管道管線需求預估彙編等…。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除積極推動共同管道之立法外,更於民國86年開始以共同管道基金之孳息,漸進逐年推廣共同管道觀念,將台北經驗繼續延伸於台中市、嘉義市、新竹市,目前進行台南市、基隆市共同管道整體規劃案,各案每月皆召開協調會議,邀集地方政府及管線單位,討論協商及經驗交流,六年來更曾舉辦多次共同管道訓練研習會,邀集國內專家、學者、技師公會交換經驗技術,參與之專業人員約3000人次。

共同管道是結合工程技術與行政效率的工程,推動共同管道是一種觀念,一些原則和行政經驗的承傳,以「共同管道的方法」來處理管線問題,可一勞永逸、徹底解決日後挖路埋管的現象,是「新觀念、老問題」,是「新方法、老技術」,需要所有參與人員的共識和毅力以及長官的大力支持,我們勿為共同管道而共同管道,審慎評估選對地點拋棄本位,為後代子孫共同付出努力與耐心。

共同管道之工程經費比起永久的效益則是小巫見大巫,行政協調的工作比起其他工程所佔比例是大得多;同時也是一個長期基礎建設的工程,短期效果不易顯著但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程理念。

試想,當都市街道初始建設時地下之管線問題處理不佳,日後在繁忙的街道上挖開道路,如何能順利的修復管線?如何擴增管線?

對於未來交通將產生何等之衝擊?對市民環境生活將產生何等之影響? 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規劃設計人員一時之偷懶,將造成後代付出無盡的社會成本。凡此種種在在使今日之交通工程師們,都市工程師們,不得不多費些心力,尤其是在道路建設初期慎重考慮以共同管道方式處理管線問題。

台灣共同管道工程未來發展之方向:積極立法、訂定技術標準。 加強共識、建立溝通管道。交流經驗、提昇共管技術。 運用基金、穩定推動工程。

委員,您認為目前在國外有哪些政策法(共同管道法)政策,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1. 全世界只有二國有共同管道法,台灣和日本,某些地方日本經驗比我們強一些, 但我們台灣也有自己的長處和優點。

2. 共同管道是地震的產物:

1923年日本關東8.1級大地震,死10萬人(5萬燒死)失蹤15萬,50萬棟房屋被毀,大火燒了三天三夜,政府束手無策,等下大雨才滅了火。事後檢討:很大的原因是電桿東倒西歪阻擋了消防車的救火。於是想到做共同管道,三年後完成東京銀座共同溝。

1995年阪神7.2級大地震,救災很快,都市生命線電力6天,電信14天,上下水42天恢復, 而共同管道沒壞,開關打開開始救災,績效顯著。結果東京都共同管道路網300km~>600k,因為可都市防災。

1960年以後,日本因為交通問題更是大力推動共同管道。

3. 俄羅斯也做很多共同管道,為的是國防,氣候(冰天雪地)毆洲防疫,很早以前也做了很多,當時主要是預防傳染病(黑死病),做下水道順便做了很多共同管道⋯大陸近年來也開始重視共同管道,全中國當重大建設來推動,2年完成2000km, 速度是驚人的⋯

委員,針對管線單位眾多、進駐意願少及針對整合管線的部分,可以給予我們一些建議嗎?

1. 進駐意願小?是因為不了解共同管道真義,這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大

大的宣導。

2. 不想改變,自以為是,本位主義是造成共同管道推動的主要阻力,說明清楚 了,最後就是要發揮政府公權力,依法強制推動,一個沒效率的政府是無法推動共同管道的。

3. 依據共同管道法,各縣市都有整體規劃了,現在只欠東風,東風就是執政者的決心和毅力,各級政府應克服萬難向前行,讓國人都能享受到不再挖挖補補的道路。

委員,您對於中央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未來推動方向及願景是什麼看法與建議呢?

1.道路養護非常重要,共同管道就是道路養護的最終目標:一次完成『道路和管線』的建設,永不再挖道路。

2. 中央與地方政府,大家都要放棄本位主義,為國為民,朝向『共同管道道路』而努力。台灣明天會更好!

結語

共同管道工程是政治家的眼光,百年大計的工作,是結合行政效率與工程技術的志業,是受後代子孫感念的工程。我們應拋棄本位主義的固執,發揚同舟共濟之精神,將共同管道之理念結合自己的經驗,發揮於各項工程之中,讓你我經手的道路能少挖!能不挖!提高道路安全!節省公帑!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彭保華委員
(土木技師、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前科長)
所任工作:市區道路,公路,樑橋,共同管道之規劃設計施工與管理,交通工程,標誌標線號誌之規 劃設計與施工。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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