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航港局助攻航商成為航海王 我國連六年榮獲東京備忘錄白名單

Written by on 2023-06-01

特別來賓:
交通部航港局 黃宇欣科長

跟著yoyoㄧ同開心狂賀!航港局助攻航商成為航海王 我國連六年榮獲東京備忘錄白名單!YA!太強大啦!

交通部航港局表示,東京備忘錄(TOKYO MOU)公告最新的各國船舶適航性管理績效年報,我國再次榮登東京備忘錄「白名單」國家,這是連續第6年白名單的佳績。美國海岸巡防隊並於同日頒布最新年報,我國國輪亦列為零留置之優良船旗國。上述成果證明我國國輪船舶管理成效,對於停靠亞洲及美國港口之國輪可有效降低受港口國管制檢查之頻率,節省船舶停留港口時間,對於提高航商營運效率大有助益。

今天很榮幸邀請到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科長黃宇欣,首先請教一下黃科長,可以先簡單介紹一下東京備忘錄這個組織嗎?

非常謝謝主持人的邀請,很榮幸今天可以代表航港局來跟各位聽眾科普一下「東京備忘錄」這個組織。首先,為了要和各位說明東京備忘錄成立的由來與背景,我會先簡單介紹「國際海事組織(IMO)」,以及什麼是「權宜輪」、「次標準船」和「港口國管制制度」。由於海運是國際性運輸業,如果世界各國獨立建立一套自己的法規制度來管理船舶,每個國家的標準都不同,會讓國際上秩序混亂,也無法有效的確保航行安全,所以需要一個有公信力的國際機構來訂定統一的標準,國際海事組織(IMO)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下誕生,它成立的宗旨是為了增進海上人命安全及海洋環境保護,由 IMO 將各會員國應該共同遵守的海事法規訂定為國際海事公約。但由於各會員國的國家規模大小不一,對於海運的重視程度不一,造成部分船主在選擇船舶登記國籍的時候,會做一些額外的考量,例如稅費徵收的多寡,或懸掛該國旗幟(簡稱船旗國)的船舶管理強度,造成許多船舶管理相對鬆散的國家,或甚至是不靠海的內陸地區,反而擁有較多登記船舶數的一種特殊現象。

這種現象在海運界其實算是一種相當普遍的作法,實際上的船主不把船舶註冊掛籍在自己的國家,反而選擇掛籍在國外,對於懸掛外國旗幟的船舶又可稱為「權宜輪」,而如果選擇掛外國旗的原因是為了規避船舶檢查,船舶本身的管理系統確實較不完善、缺失較多,又可稱為「次標準船」。世界各國為了淘汰「次標準船」,並兼顧船舶檢查的效率,避免造成不當延滯而影響船舶營運,進而發展出「港口國管制檢查制度(簡稱 PSC)」,採用與鄰近國家資訊共享的方式,組成區域聯盟組織加強對於外國籍船舶的抽檢作業。目前世界上共有 9 個港口國管制區域策略聯盟組織,以及美國由美國海岸防衛隊(USCG)獨立實施PSC檢查,國輪較常航行的區域所屬備忘錄組織分別是東京備忘錄、巴黎備忘錄及美國。其中,我國位處的東京備忘錄是亞洲地區最重要的區域港口國管制策略聯盟,共有 19 個會員國,會員國數量排名第 3。

謝謝黃科長詳細的介紹,那麼再請問黃科長,東京備忘錄白名單對我國有什麼好處呢?

我國雖然不是東京備忘錄組織的會員國,但如同前面提到的海運是國際運輸業,我國的國輪也會停靠世界各國的港口,由於地理位置的關係,我國國輪最主要停靠於東京備忘錄組織會員國所屬港口,所以在東京備忘錄的表現最能代表我國的國輪管理績效,名列白名單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得以彰顯我國國輪管理的完善性,並提升我國的國際聲譽。

另外,東京備忘錄在 2014 年推動一套檢查制度,將所有船舶分為低風險、標準風險、高風險 3 種等級,針對不同風險的船舶訂定不同的抽查頻率,高風險的船舶可能每 2 個月就要被抽查 1 次,而低風險船檢查頻率週期會拉長至 9 個月,如果船舶較頻繁的被他國港口國管制檢查員檢查,將會影響其營運效率,前面所提新制度的評比因素包含船型、船齡、船舶的缺失數等,而我國明列東京備忘錄白名單也有助於個別國輪取得較好的評等,進而減少接受國外 PSC 檢查的頻率唷!

這樣聽起來,取得東京備忘錄白名單的好成績真的是很重要呢!那麼再請問一下黃科長,東京備忘錄的評比條件是什麼?航港局在提升國輪管理績效上又做了哪些努力呢?

東京備忘錄白名單的評比條件,主要是看國輪在東京備忘錄成員國港口的近 3 年受檢查次數,並計算其中被查核到有缺失的次數,以及是否有較嚴重的航安疑慮以致於被 PSC 留置。總結來說,我國國輪績效優於整體水平,並甚至超越了德國、巴拿馬、賴比瑞亞、丹麥、法國、比利時、英國、美國、荷蘭、義大利等海事大國。有關於航港局提升國輪管理績效的努力部分,我國國際航線船舶均入級財團法人驗船中心,我們自 2017 年起即與驗船中心合作推動強化國輪管理精進作為,針對船齡較高船舶於開航前,指派資深驗船師登輪加強檢驗,如有發現缺失均要求改善完成方能航行。另針對遭到外國 PSC 留置之船舶,航港局與 CR 均會會同辦理航商及所屬船舶額外的安全管理制度評鑑,無論是管理層面或船舶設備硬體層面等,都會進行深入的檢討,規劃策進作為以提升安全性。另為減少船員面對他國港口國管制官員登輪檢查提問,因為不熟悉而無法有效應對的情形,CR 由資深驗船師團隊成立 line 群組,提供船員於海外應對 PSC檢查時的即時諮詢服務。本局亦於去(2022)年製作了教學影片,提供所有國輪船員自主學習如何回答港口國管制官員的提問,增進船員面對 PSC 檢查的信心,降低因為應對不恰當而被開列缺失之情況。

航港局未來對於國輪管理還有什麼精進作為?

如上所述,我國國際航線船舶均係入級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由 CR 辦理船舶檢驗發證事宜,除了 CR 依據國際公約辦理例行性的檢驗發證外,航港局也會辦理船旗國檢驗,以驗證國輪是否依據際證書所載事項具有適航性,並透過有制度的訓練,持續提升本局人員專業素質,以有效檢驗國輪軟硬體狀況。

對於代替主管機關進行船舶檢驗、發證的「認可機構」,其監督與管理也是主管機關職責之一,為了有效監督認可機構(即 CR),本局也訂定了交通部航港局認可機構監督要點,針對認可機構每年辦理稽核作業,包含總部、聯絡處及相關(如:新造船、現成船等)稽核,透過稽核作業了解認可機構執行情形,其實稽核不以開立缺失為目的,是來促進雙方精進及進一步瞭解業務執行狀況,另本局也透過要求認可機構定期(按月、年)提供船舶資訊來掌握國輪概況。

另外,IMO 為了促進國際海上安全及海洋環境保護公約的有效、統一實施,實際了解各會員國海事主管機關管理工作執行情形,找出會員國在履約上的共同缺失並加強經驗交流,從 2016 年起,每 7 年指派稽核員到各會員國執行海事稽核制度,我國不是 IMO 會員國,但仍力求海事管理制度及法規接軌國際,我國透過臺加海事技術合作備忘錄邀請 IMO 認可的稽核員於去(2022)年來臺辦理實地稽核,由稽核員以 IMO 會員國同等的標準來進行稽核,給予我國高度肯定的評價,未來航港局將持續推動辦理海事稽核,並規劃相關精進作為,期能持續完善我國的國輪及海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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