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你我他 快樂平安行】新竹縣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第一集)
Written by Joyce-CS on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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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來賓:新竹縣政府養護科-張淇銘科長
新竹縣道路養護城市重大基礎建設辦理共同管道建設相關推動工作,將電力電信自來水等管線整合,期能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環境規畫,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有效減低道路重複挖掘,降低道路養護的經費支出,共同管道是否有使用及如何增加道路使用年限,以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
新竹縣道路養護在這邊,想請問張科長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共同管道是必要的?及建置上的優缺點?
依據共同管道法第11條規定:「新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道……」,爰法令規定前述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道。因考量尚未高度成長之新開發計畫或舊市區辦理重大工程時一併建設共同管道,以避免因重複施工及影響交通對民眾造成困擾。
建置共同管道之優點:
(1) 降低管線挖掘道路次數,促進交通順暢及維護市容。
(2) 管線埋設毋須於路面上施工,可增加道路使用年限,減少養護道路經費之支出。
(3) 簡化各類管線維護程序,線路容量擴充性佳,有利各類管線管理具防災功效。
建置共同管道之缺點: 共同管道造價高,於舊市區施做困難。
在台灣共同管道的推動還在持續進步中,想請教張科長針對目前共同管道的政策法令上有哪些建議改善的空間?
依據「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第二條規定,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分攤為工程主辦機關負擔1/3,管線事業機關(構)按其參與之共同管道類別負擔2/3;多數機關反映,即便建設規模不大,但一次性的工程建設經費對於規模較小之管線事業機關(構)也是沉重負擔。 爰上,中央可就經費分攤方式放寬法並可令採分期方式,以降低管線單位配合建設之付款壓力、提高參與建設誘因;政策面可由中央央政府補助地方建設共同管道,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有利共同管道建設推動。
目前在推動執行共同管道的過程中有遇到甚麼困難或感想?您覺得有什麼建議改善的對策? 例如執行推動上、系統層面等等…
幹管型共同管道建設經費龐大(平均每公里造價動輒近2~3億元),故目前均採規模較小之供給管(每公里造約500萬至1,000萬元)型式設置於人行道下方。 共同管道建設之分攤對管線事業機關(構)是一負擔,直接影響其參與建設之意願,對地方政府財政也是一大壓力,目前以爭取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施做供給管型式之共同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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