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你我他 快樂平安行】彰化縣政府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上集)
Written by Joyce-CS on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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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來賓:彰化縣政府工務處 林漢斌處長
在這邊想請問林處長共同管道的重要性及建置上的優缺點?
彰化縣都市地狹人稠,在有限的空間下,基層建設之規劃與發展方向猶為重要,就發展而言,針對轄內重劃區建設工程及道路拓寬工程等部分,將是共同管道建設首選,藉由大範圍建設,適時將共同管道納入發展,有利降低日後道路重複挖掘及維護道路品質。
共同管道建設之優缺點說明如下:
優點
(1) 將各種管線集中整合於共同管道中,將更有利於進行管線巡
檢、管理、維護、汰換、搶修等相關作業。
(2) 搭配管道巡檢、設置偵測器及配合管線單位自我控管,可掌
控各管線狀態,減少爆管、氣爆、斷水斷電等情形發生。
(3) 大幅減少路面孔蓋數量,亦減少因管路增設造成路面重複開
挖施工,使道路更加平整,進而增加路面使用年限,降低維
修成本。
(4) 可明確掌握地下管線位置,降低相關工程誤挖管線的可能。
缺點
(1) 共同管道造價及後續維護管理費用較高,各縣市政府、管線
單位等每年均須編列相關對應之建置及維管預算。
(2) 共同管道建置時即需與各管線單位進行多次協調及評估,了
解當地及各管線單位需求、地下空間、施工方式、納管種類
及數量,甚至是未來發展均要考慮,涉及介面多,規劃階段
就要投入較多人力及時間。
在台灣共同管道的推動還在持續進步中,想請問林處長針對目前共同管道的政策法令上有哪些建議改善的空間?
管線單位之進線率及建設費用是台灣共同管道推動較為重大之議題,以共同管道的建設推動為例,依「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第二條:「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分攤為工程主辦機關負擔三分之一,管線事業機關(構)按其参與之共同管道類別負擔三分之二。」規定而言,管道建設費用是地方政府及管線單位沉重之負擔,也間接增加共同管道建設推動阻力。
以台灣推動共同管道近20年實務經驗,建設共同管道最好的時機就是配合「共同管道法」第11條規定所列之重大工程計畫(新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及鐵路地下化…等)一併實施,惟實務上鮮少有為建共同管道而建之案例,而前述重大計畫於非六都之縣市相對少見,故對於共同管道政策法令上,是否可有中央單位強制管線單位應配合納管進入共同管道之相關法令,及相關遷移入共同管道費用是否由中央負擔遷移經費預算,應可大幅提升管線單位進入新建之共同管道之誘因。
目前在推動執行共同管道的過程中有遇到甚麼困難或感想?您覺得有什麼建議改善的對策? 例如執行推動上、系統層面等等…
共同管道類型可概分為幹道、支道、電纜溝及纜線管路等型態,規劃設計面:因需整合各管線單位管道建置類型及需求容量調查,致協調過程相當繁瑣,且意見整合不易,為共同管道推動興建之困難點之一;另經費面:建置費用動輒千萬,也成為管線單位參建意願較大之阻力;內政部營建署於111年7月1日所召開「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結論提及將修正共同管道相關費用之分攤原則上收費方式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故待中央將分攤辦法修正完成後,再作分攤收費之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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